北溟之鲲  专利代理人 | 2008-7-3 03:04:32

Re:请教:关于加工单位擅自申请专利的问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建议楼主让你的客户直接去找懂的律师或专利代理人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你们不真懂的话还是不要参予了,否则是对客户不负责。在这里你可能能得到一些建议或意见,但毕竟只是问题的一小部分,并且大多也限于理论上的,具体案件都有不同的。
当然,在这里探讨学习一下还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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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nie030424  注册会员 | 2008-7-3 03:42:40

Re:请教:关于加工单位擅自申请专利的问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北溟之鲲 wrote:
建议楼主让你的客户直接去找懂的律师或专利代理人解决这个问题,如果你们不真懂的话还是不要参予了,否则是对客户不负责。在这里你可能能得到一些建议或意见,但毕竟只是问题的一小部分,并且大多也限于理论上的,具体案件都有不同的。
当然,在这里探讨学习一下还是可行的。
你把打官司想得太复杂了。我不是没打过官司,只不过是碰到这样带有普遍性的案子,发帖听听大家的观点而已。
谢谢你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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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nie030424  注册会员 | 2008-7-3 15:30:42

Re:请教:关于加工单位擅自申请专利的问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不得不说的事情
现在是2008年7月2号23点,当我看到我昨天那个名为“请教:关于加工单位擅自申请专利的问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帖子的跟帖人“良心代理”以编辑旧帖的形式发布一些冠冕堂皇并侮辱我人格的言论,我不得不再另起一帖阐明真相,以正视听。

这次事件愈演愈烈也是我始料不及的,但是我坚持以为,无风不起浪,当事人必须反省自己的言论,不要自以为是地自封为权威在论坛上“巡逻”,对别人发的帖子不但没有给予实质性的、哪怕是忽悠别人的观点,反而是讥笑!

虽然我很少上博派,但我认为这个论坛做的不错,本来这几天我碰到一件案子,因为这个案子带有普遍性,本想论坛上也许有人会给我不同的参考意见。刚发完帖,很快就有人回复了,我心想居然有这么热情的人(现在看来,原来是别有用心啊)。第一个跟帖的是名叫“良x代理”的貌似一个专家的回复,回复的口气很轻蔑,并说“看你也说不明白”之类的羞辱人的语言,并尽冷嘲热讽之能事,在我反驳他对我的帖子没有实质性的说明而借机发布广告时,他说“如果你所谓的“实质性的说明”是指的别人替你把起诉状和答辩词都写好,你就负责到时候去出庭站一会儿然后收钱的话,我可以负责任的告诉你,那是白日做梦!!!!!!!!!!”列位看官,当我的一个同事看到他的回复事,笑得俯下身子往地上找东西,我问他找什么,他说找牙齿!敢情他认为他的是权威答案,没有报酬是不会回答的!

他的回贴后面是自己的博客广告信息,因此,我有理由相信,他的留言是有目的的,是为了发布广告!

本来我在原帖中给出了一些证据,如“双方没有签定保密约定以及知识产权的归属”“香港客户的外国老板也在生产过程中来加工单位开过关于产品生产的会议”以及“加工单位有给香港客户电子邮件中说明未经许可已经擅自申请专利的说明”等前提及证据,但“良x代理”在2楼的跟贴中写道:“有点复杂,看你也说不明白。而且,还要看协议的内容啊。建议还是找具体代理人咨询吧。”我以为我写的太多,他看不懂我写的,推测别人可能也不愿意有耐心看下去,因此我删除了这些重要的证据,以便有心人能耐心看完并答复。(现在看来,删除这些前提和证据为后来的争论埋下了伏笔,我还是认为2楼的留言误导了我,使我没有坚持保留下来。)同时,我还是耐心地在3楼写下“双方没有保密及知识产权归属协议。”并写下了“为了简单,我删了些叙述内容。双方没有保密及知识产权归属协议。”我的本意是为了让读者能简单明了的看帖子然后写自己的观点和看法,再说了,在这里发帖也不可能罗列细节,我发帖的目的是看能否听到一些不同的观点和不同的办案思路而已,谁愿意跟帖是他的自由,打官司是个大工程,就凭在这的跟帖也不可能就一定解决问题!即便这里有个权威答复,也不见得在法庭上就能取胜是吧?因此,发帖并非是来这里求救,回帖的也不要把自己当作一回事,你的观点仅仅是用来参考而已!而不要都像他一样来个有点复杂,建议找具体代理人咨询云云,就他这句话,我还要说的是,结合他在后面的回帖中,我发现他把自己作为一个权威了,他很像一个掖着钱袋的人,生怕钱被人抢了去,他认为他的言论是有偿的,这让我哑然失笑,敢情,他在论坛发的其他的帖子都是没有价值的,有价值的都保留着,这让我不得不怀疑他在论坛出现的目的,要么是混个脸熟,要么是为了积到一定数量的分然后得到回报,像自己的跟帖后会出现广告一样(签名也是广告!)。

然而,“良x代理”却又不失时机地在4楼写下“为了简单???晕~~~~~~~~~~~~如果哪个律师办案不是资料越详细越好,那可肯定就是神仙律师了:)
没有书面的保密及知识产权归属协议,那有没有默认保密的情况可以考虑?等等等等……”

对于他这个回复,我是被激怒了!列位看官,你们说,我原来把几个很重要的证据写出来,他说“有点复杂”,并轻蔑地说“看你也说不明白”。这样不让人发火吗?而现在删除了一些细节,他又却说“为了简单???晕”这两个回复,我就断定他是故意的,即使不是故意的,但碰到这样傲慢的态度我都要反击的!因此,我也不会客气了。所以,我才说他没有能力回答这个问题,同时也大致给出了自己的一些思路,希望他如果有心答复就应该正面答复,而不是以忽悠的、不负责的方式回答问题。

他接下来大言不惭地说:
“说对了,我是没能力回答你这个问题。
客气点说,因为我水平低,
不客气点说,我替你把事办了,你会把代理费分我一半吗?
更严肃点的说,我帮你把事办了,万一我代理了对方当事人呢?o(∩_∩)o...哈
再说了,自己都清楚了,干嘛还问啊,(*^__^*) 嘻嘻……
最后再说,难道把“废话”证明为制胜的法宝不是一个律师应该去努力的吗?
最后一贴,祝你好运!”
上面的话让我对此人的人品有了一个大概的看法,大家看了就明白了,我也不想多说。

本来,这个帖可以到此为止,但他在编辑旧帖时说:“很遗憾的是,lz似乎并无任何反省的迹象,仍然变本加厉的在继续着他的习惯行为,并对他人的一些回复也进行了既不礼貌的回复。这也在预料之中,因为都是成年人了,其思维方式都是基本固化的了。所以我也就没再继续回复。”我现在就对他这段话进行分析:他所谓的“对他人的一些回复也进行了既不礼貌的回复。”显然指的是后面那个作者名为wwww的跟帖,

wwww的跟帖是这样的:
“to 良x代理
别理这个楼主了,连广告是这个论坛随机分派的,这个事情都不预先搞清楚,就在这里胡闹,对于这种态度就不用理他了。至于这个实体案情,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就楼主不知道,还把好话当坏话听,随他去吧。宁跟明白人吵架,不跟糊涂人说话”

为了揭露此人的面目,我对他的话分析如下:一、这位名为wwww的作者显然是帮着他说话的,照理,对于本次事件,各人有各人的看法,他有他的看法是不可厚非的,但当他掺入个人情绪对我说出这样的话时,我也不会顾忌到是否应该去反驳他这个旁观者了。连“良x代理”在后来编辑旧帖时都承认了回帖后附带的个人签名本身就是一个广告!这个大家都公认吧! 二、他说的“至于这个实体案情,大家都知道怎么回事,就楼主不知道,” 这句话显然暴露了他的无知,但凡一个明智的人都忌讳武断的说出这样的话。显然他没打过官司, 要知道官司有时候是打出来的!更何况当我发的帖子在删除一些证据的前提下就应更加谨慎处理才是!要知道不分青红皂白就说话,有可能会祸从口出!对于他的言论,我感到疑惑,很想知道他在论坛上是一个怎样的人,好奇心驱使我,因此我翻了他以往的帖子,看到了他以前因为口不择言而与一个叫“南月”的人发生冲突的事件,下面我把他的一个帖子摘录如下,让大家对他有个侧面的了解:
以下是一个叫“南月”的人对“wwww”的说话。大家可以从中猜到发生了什么。

wwww Member 发贴: 137 积分: 14    于 2008-04-28 19:20 南月 wrote:工作很忙,发贴以后来这里都只是看看,没跟贴。看了这么多朋友的发言,其实早就明白了答案。但是看到WWWW还是这么激烈,忍不住说两句:审专利就像警察查案子一样,达不到客观真实谁都很清楚,不需要你把别人都当成****一样去这么激烈地强调和坚持。******?(以下是当时斑主删掉的言论)就像laoniulyb 说的“实质公平仅能通过程序公平来最大限度的保证”,要讨论的,其实是这个“最大限度”的问题,我说的专利局承担“一部分”责任?涫稻褪窃谔致塾Ω酶?玫乇Vふ飧觥白畲笙薅取保?⒚挥兴翟鹑稳?谧ɡ?郑?蛭?砺凵侠唇采昵肴松昵胧弊约阂灿Ω米龊眉焖鞴ぷ鳌?墒亲ɡ?由昵氲绞谌ㄊ且桓龉?蹋?飧龉?躺婕暗缴昵肴撕妥ɡ?至椒降亩?鳎??詈蟊环穸ǎ??裁粗皇巧昵肴艘环匠械H?吭鹑魏退鹗?兀看蠹业比恢?捞傅阶肪空飧鲈鹑斡泻芏嗑咛迩榭鲂枰?悸牵??且蛭?庑┣榭觯?中械姆?刹琶挥凶肪浚??挥凶肪坎⒉淮?硗耆??罚?拖裆厦嫠档摹按嬖冢?鸵欢ê侠砺稹保?逞杆倒?按永慈绱耍?愣月稹保空?怯捎诿挥凶肪浚??圆胖档么蠹依刺致郯 U饫锸枪??穆厶常?皇欠ㄍィ?致鄣比皇谴哟笾谌衔?墓?浇嵌榷?皇谴臃?傻慕嵌壤刺致邸?再说,在把问题拿来质疑的目的,只是为了引发大家的思考和发言,谁都可以各表其态,何必要这么努力去堵异议者的嘴巴呢,又不是人大现在正在修改法律。是的,从你自信的语气来看,你似乎很懂些法律知识,但是以你目空一切的态度和大力打压别人发言的行为来看,这里真的很不欢迎你。虽然你懂法律,但不代表你可以对别人不屑一顾,别人也可能有胜过你的地方,例如理工背景的人做起某行的专利来也许比你更专业。另外,既然这里是开放的论坛,当然有很多新人是来这里学习的,你的博学如果是用在诚恳谦虚地教别人,那么大家都会欢迎,如果是用来打击嘲讽和炫耀自己,那么免了,我相信论坛里有更多专利界的前辈是谦虚谨慎的。 感谢所有诚恳分析的朋友,尤其是很多长篇,无论是从哪个角度的分析,我都很谢谢各位给出的意见。tanjie:我删除了部分词语,学术讨论,大家心平气和一些,还请注意用词。

显然,他曾经与一个叫“南月”的人发生过类似的冲突,大家的眼睛是雪亮的,如此的证据,我相信不需要我多说了大家就可以判断此人的作风。

最后我想说的是:博派论坛是个很难得的专利论坛,希望大家共同遵守论坛规则,让论坛真正能帮到从事这个知识产权行业的人,而不是成为一些人打着为国家的知识产权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的旗帜却没有行其实,或者打压别人成全自己的平台!虽然本次事件发生了,但我还是希望以后不要出现类似的事件。在此,如果我的言论伤害到一些人,我在这里深表歉意!
博派不应该成为争执的平台,而应该成为学习平台,但既然发生了,那就让它翻过去吧。
吃饭睡觉打豆豆  中级会员 | 2008-7-3 17:00:03

Re:请教:关于加工单位擅自申请专利的问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首先要把代理加工的证据收集全了,别被对方说成是代理研发,那就不好办了,因为委托研发的专利权的确属于被委托方的.恶意申请既然已经被你们知道,那应该也有很长时间了.如果没猜错他们的专利已经公开了吧?你们怎么知道他们已经申请了?
由于你们之前的确存在合作关系,你不想让对方生产应该是不可能的,你可以选择等专利下来就无效那个专利,或者去和他们谈判
吃饭睡觉打豆豆  中级会员 | 2008-7-3 17:02:11

Re:请教:关于加工单位擅自申请专利的问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当然你们本身在委托代工前没把自己的技术保护好本身责任也在你们,没申请专利就委托出去的确是个大失误
minleet  注册会员 | 2008-7-3 17:50:11

Re:请教:关于加工单位擅自申请专利的问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gwl wrote:
个人认为:
可以向法院起诉
首先,这是一种侵权行为,侵犯了香港公司的专利申请权,需要证明的是该申请专利的技术属于香港公司,是被加工单位“偷”去的。
法院如果受理,知产局会中止审查程序。

不敢苟同!
第一、搞清楚”专利申请权“的概念,这个名词出现在专利法的条文中,意思很明确,专利申请受理后拿到申请号但还未授权,申请人就此期间所享有的权利,到底有何权利内容,专利法明确的是两点:一、可以转让,二、发明专利申请的话,公开后可以要求临时保护;那么你说对方侵权了你的”专利申请权“,请问依据在哪里?侵犯了的权利内容是什么?你如何表述你的诉求?
第二、这种案子的法律关系到底是什么?包括在诉讼程序上案由是什么?是什么之诉?如何选择以何种诉来维权?说实话,看起来案情简单,其实把这些问题说明白并不容易。我亲身经历过类似的一两个案子,多少是有些心得体会,但我在某种程度上是赞同”良心代理“的观点的,交流是交流,但做律师来讲,不能是没有保留的,特别是有些非常微妙的法律关系、法律问题,或者是一些具体的技巧,这是体现一个律师水平的关键因素,是一个律师花了很大功夫和实践经验才得来的,老实说,任何场合没有谁愿意白白拿出来的。
怡然自得  新手上路 | 2008-7-3 18:20:23

Re:请教:关于加工单位擅自申请专利的问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读了一下该贴,很客观地说,觉得这位“良心代理”字里行间无时不在暗示自己“很有能力、很有职业道德”,同时又在不断诋毁这位楼主品质有问题。看到这里,忍不住查看了这位自信人士的旧贴,看了几贴就想笑,也没有继续看下去的耐心。呵呵

    其实,人自信固然很好,但是任何事情都得有个度吧。人,千万不要拿自己的长处跟别人的短处相比较。你不也曾经发过很幼稚的贴子吗?但我没有看到别人在回复时嘲笑你吧。换位思考,如果你抱着向别人请教的态度,而别人一回复就嘲笑你啥都不懂,你会是何感想?

    顺便请你在讲那些大道理时三思一下,如果你都做不到,你怎么要求别人做到。尤其是千万别对那些请教的朋友们出言不逊。
   
    还有善意地提醒你,你要清楚自己的身份、自己的学识,看了你的资质再听听你所讲的大道理,会让人觉得可笑的,再说人狂妄自大时总是难以进步。

    对不起,上面的话也许伤害了你那颗高傲的心。
怡然自得  新手上路 | 2008-7-3 18:24:37

Re:请教:关于加工单位擅自申请专利的问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最后我想说的是:博派论坛是个很难得的专利论坛,希望大家共同遵守论坛规则,让论坛真正能帮到从事这个知识产权行业的人,而不是成为一些人打着为国家的知识产权事业贡献自己的力量的旗帜却没有行其实,或者打压别人成全自己的平台!虽然本次事件发生了,但我还是希望以后不要出现类似的事件。在此,如果我的言论伤害到一些人,我在这里深表歉意!
博派不应该成为争执的平台,而应该成为学习平台,但既然发生了,那就让它翻过去吧。”

说得真好,支持楼主。
elecass  中级会员 | 2008-7-3 18:38:57

Re:请教:关于加工单位擅自申请专利的问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按理要去打专利申请权归属纠纷

话说回来,不管是不是新设计,这年头委托加工没有保密协议,这么傻的委托人也少见了。估计证据材料也有限,败多胜少吧。
woodns  注册会员 | 2008-7-5 05:26:43

Re:请教:关于加工单位擅自申请专利的问题如何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打权属纠纷难度较大,但不要放弃。
楼主不妨从在先销售角度考虑一下,收集这方面证据对你的客户来说容易一些,准备在授权后无效该专利。同时吸取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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