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tney wrote:
一旦这种局面出现,其合作伙伴将凭借优势,在专利战略的配合下,来吞噬这个付出了极大努力的创新企业,后果将不堪设想了……唉!!! 这点不必过于担心,贵公司拥有先用权,注意保存相关证据.
如今应对建议:
1.大量申请外围专利.根据所述材料推测,该教授可能未公布贵公司最核心的技术,也就是最优化的工艺过程.如果该最优化的工艺可以轻易通过反向工程得到,请尽快申请专利,这样核心专利还是掌握在自己手中,同时通过大量的外围专利来阻止竞争对手改进产品或获得交叉许可的机会.
2.通过独占许可或转让的方式与该教授谈判将该专利买回.
3.实在不行就想办法无效掉它(在自己申请大量外围专利后),如果碍于情面问题最好通过第三方来提出无效.
最后,专利之事可大可小,希望贵公司以后留心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