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2007-12-23 19:05
643215
jwgjxylyj  注册会员 | 2007-12-27 22:12:35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衣架 wrote:
看了国知局的标准答案后,个人认为它的加宽作独权,线接触作从属本身就自相矛盾,也就是说如果进一步限定了该加宽为线接触,那么加宽还有别的接触方式吗。最起码说明书中没有公开作为加宽的除了线接触以外的形式,那么应该该加宽不符合法26条。也就是说要么将线接触写到独权中,要么根本就不写。这套答案就自相矛盾,用这样一个烂答案判卷子,唉。
现在还是认为 “加宽”与“线接触”其实是没有单一性的两个 独立的发明创造,为什么要活一个死一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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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dcat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12-28 22:14:11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加宽算答案吗?
对比文件三已经把它给公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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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sn  注册会员 | 2007-12-29 03:54:21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过去的事情,何必那么在乎呢?
ranee  新手上路 | 2007-12-29 05:22:19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哈哈,“线接触”---遥远的回忆了。

我就是去年“线接触”的人。今年运气好些,过了。
madcat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12-29 07:56:36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cksn wrote:
过去的事情,何必那么在乎呢?
我们对日本是不是也该是这样?
too_lat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5 02:26:43

Re:去年坚持“线接触”的今年有多少过了

freshman_1 wrote:
去年气愤,回去狂看撰写,今年116,感觉好点

去年(06)气愤,发誓不看撰写,因为看也没用。07年备考一个CASE没写,就在第一天考完的晚上翻了翻实务关于无效的答复格式,结果,撰写挂了,而且,我就是卡在撰写上,撰写及格就肯定能过。

看来也要狂看撰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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