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真题] “带状部件从边缘伸出”好象必不可少

2007-11-10 18: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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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状部件从边缘伸出“好象必不可少,否则就与对比文件2等同了,欢迎大家讨论,这一特征我是写进了独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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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巴山来客  金牌会员 | 2007-11-10 18:53:28

Re:“带状部件从边缘伸出”好象必不可少

。。。。。。
这个技术特征只是对于实施例2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实施例1和3是不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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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qq_2006  注册会员 | 2007-11-10 19:21:07

Re:“带状部件从边缘伸出”好象必不可少

赞同,我也如是认为;因为在包装体的装置权利要求中必然要提到这一点
jwgjxylyj  注册会员 | 2007-11-12 16:55:32

Re:“带状部件从边缘伸出”好象必不可少

大巴山来客 wrote:
。。。。。。
这个技术特征只是对于实施例2是必不可少的  对于实施例1和3是不用的
我是特意看了,3个实施例都有这个技术
beetle  新手上路 | 2007-11-12 18:05:58

Re:“带状部件从边缘伸出”好象必不可少

这个技术毫无疑问是必要技术特征,利用它就能方便的撕开包装袋,否则起到了加固包装袋的反作用,因此该技术特征一定要写入到独立权利 要求中,否则必要要扣分不少,我是写到最后才灵机一现补上的,现在回想起来甚为安慰.
      想跟大家分享我的权利要求撰写,我觉得我的撰写应该能得到很高的分数:我写了两个独立权利要求,即把实施例1和2提取成一个独立权利,实施例3单独成一个独立权利,因为两个权利最大的区别在于是否是两层包装层,因此不可以将实施例1、2、3合并成一独立权利;另外需要提取上位概念“撕开装置”或“撕开部件”,否则无法将实施例1和2概括到同一个独立权利要求中去;还有就是要把必要的技术特征完整的写入到独立权利中,如“带状部件从边缘伸出”;另外要注意从属权利群的引用关系,我是先写实施例1和2的独立权利要求,然后从属权利2以实施例1为主撰写,之后引用权利1、2写出实施例1的从属权利群,再依此写实施例2的从属权利群;
      至于很多人把包装袋制备的装置、使用方法等作为并列独立要求,我认为不是本次考试的考察点,那只是烟雾弹,真正的考点应该是把实施例3写成的独立权利要求作为实施例1和2写成的独立权利要求的并列权利要求,因为两者既是属于“同一发明构思”,具有相互关联的区别技术特征(撕开装置),又不能概括到同一权利要求中去(因为双包装层和单包装曾是本质的不同),这才是本次考试的重中之重。
foreverjing  新手上路 | 2007-11-12 19:23:32

Re:“带状部件从边缘伸出”好象必不可少

我当时觉得这个技术特点是必不可少的特征,但第三个案例同前二个案例无法概括在同一权利要求,时间又紧,所以就没写上去.但个人觉得这个技术要点还是应该上升至独权要求.
人贱人爱  中级会员 | 2007-11-12 21:43:55

Re:“带状部件从边缘伸出”好象必不可少

带状部件如果是在不透气外层的外表面的话,是不需要延伸超出边缘的
从外表面就可以撕开了。所以不是必要技术特征。
bronchoxu  注册会员 | 2007-11-12 23:22:02

Re:“带状部件从边缘伸出”好象必不可少

同意楼上观点
hsmw  注册会员 | 2007-11-12 23:36:41

Re:“带状部件从边缘伸出”好象必不可少

楼主说的那个不是必要技术特征,但是但是我写的这个可能是:
牵拉部件的至少一部分露出于外包层表面。

这个特征对于1、2、3实施例都是合适的,而且必要
jwgjxylyj  注册会员 | 2007-11-13 19:57:05

Re:“带状部件从边缘伸出”好象必不可少

hsmw wrote:
楼主说的那个不是必要技术特征,但是但是我写的这个可能是:
牵拉部件的至少一部分露出于外包层表面。

这个特征对于1、2、3实施例都是合适的,而且必要
你的意思与我的差不多,并且你指的“牵拉部件”试卷中好象找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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