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na417
发表于 2010-11-12 00:11:19
Re:第三卷标准答案
楼主写的第一题答案属于符合常理的撰写模式,支持上面第一题。
非执业律师
发表于 2010-11-12 03:31:08
Re:第三卷标准答案
只能遗憾地说,楼主今年实务通过的可能性不大。
香草恋人
发表于 2010-11-12 03:53:09
Re:第三卷标准答案
晕,我以为是标准答案
wananfeng2000
发表于 2010-12-1 19:24:24
Re:第三卷标准答案
第三题,自己的在先申请,在后公布的,才能成为抵触申请吧,既然还没公布,就不能成为抵触申请,可以享有优先权.
alaabc
发表于 2010-12-1 22:27:16
Re:第三卷标准答案
按照思博公布的答案,楼主通过了
bibubaboom
发表于 2010-12-2 02:16:26
Re:本人 第三卷 答案
我其实想问下楼主第一题另一组独权中,方法和料理机之间是怎么形成单一性的?难道是把步骤再抄了一遍么?如果那样,我太佩服楼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