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印制审查指南的问题
blindbird wrote:嗯,公司应该买一本,工人还有劳保用品呢,护士还发个口罩,怎么我们还象花木兰的时代,自备马匹刀剑参战。
我赞成在公司打印,不好意思的应该是老板,而不是我们。
呵呵,公司知道你在打印的话,还不如买一本给你用呢。
呵呵。
打印的成本,几高啊!近六百页双面打印,真的不如买一本给你用。
公司允许你打印是一回事,自己偷偷打印,A为己有,是另外一回事。
Re:印制审查指南的问题
hero7 wrote:首先,你这段文字是几分钟前编辑的,编辑之后也错误明显,懒得理你那关于著作权的论述,简直错到不值一驳。
主要说你关于贪污公司纸墨的问题:
1、你觉得大家做什么工作的?销售?研发?售后服务?答案不言自明,不是企业专利工作者就是代理人。
2、你觉得大家打印了审查指南是用来做什么?卖废纸?擦屁股?垫桌子?答案也是不言自明,用来工作的参考书,工作的基础用书
3、你觉得使用这本书的人会不会更有利于公司?这样讲吧,你是代理所老板,你的两个员工,一个人把审查指南用心读了3遍,一个人从来不看,你喜欢哪个人?
4、你觉得打印审查指南的人所在的单位有没有责任和义务给员工配这本书?
5、你觉得公司老板知道员工打印审查指南个人使用,他是反对还是支持?
好好想想吧!道德的圣人!如果你真是牛逼到不食人间香火,请你有点正常人的逻辑思维吧!中国人做事本来就不拘小节,大义不违反就可以了,简便轻省的达到目的是我们一贯的行为方式,虽然有时候不那么适宜,但是从效率和实用性来说可以达到整体最优,在整体社会没有发展到发达国家那种程度时是应该适当鼓励的。
这个言论不顶不行!!!非常的有道理!绝对地实在!
不过我也劝HERO要平心静气,不要和某些人一般见识,咱作好自己,用内心去鄙视这个半瓶水的人就可以了!……
Re:印制审查指南的问题
青菜萝卜各有所爱,想买的就买想打印就打印,不过书价确实贵,打印也不便宜,就为这个还吵?
Re:印制审查指南的问题
景运嘉文 wrote:往往如此,异议本身不重要,提异议的人,才是你们讨论的重点内容。
呵呵。
本然我是来提醒别人别侵权的,现在倒好,自己被人贴上了使用盗版的标签。我觉得,你们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们是在推定我使用了盗版。
不和你们说了。我不但觉得你知识产权知识水平不高,此外,RP也高不到哪去。
你说我自命清高,我也就说你RP高不到哪去咯。
呵呵。
往往如此,讨论问题,最后是以人品攻击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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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自己看看你开始发的帖子里的用语,什么“贪污”、“大家都是做知识产权工作的,自己要尊重知识产权,OK?”。
就从后一句话来说,已经上升到另一个高度了,你言下之意是什么?是不是为作为知识产权工作者的某些人(当然除了你)都不尊重知识产权,感到可耻?但是,这样的话,如果你自己都做不到,怎么有资格指责大家呢?所以,我并不是针对你这个人。你这个人是发了很多有争议的帖子,但我并没有枉加排斥。
而且,我也是因为完全不统一你的意见才回复的。LZ可别成了惊弓之鸟。
然后,你就说了如下话:“真是侮辱自己的职业”、“我觉得要严厉打击你们这种侵权行为”、“自己学习不到家,反说别人”、“本来不想回应你,懒得做你的老师”、“我不但觉得你知识产权知识水平不高,此外,RP也高不到哪去”......
这不更说明你是知识产权的卫士,两袖清风吗?我冤枉你了吗?
退一万步说,你觉得侵权,就把道理说清楚(但我没有看到),说上面这些话,就显得你学问高、RP好了?
Re:印制审查指南的问题
景运嘉文 wrote:我当然不是专家,但一看你的言论,就知道你也绝对不可能是专家。
著作权法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出版者有权许可或者禁止他人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前款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十年,截止于使用该版式设计的图书、期刊首次出版后第十年的12月31日。
不好意思,我是五院四系出身的,专业就是IP。
无传播即无侵权是吴汉东说的,如果他不是专家,难道你是?
Re:印制审查指南的问题
kittymiao wrote:不好意思,我是五院四系出身的,专业就是IP。
无传播即无侵权是吴汉东说的,如果他不是专家,难道你是?
那吴汉东怎么不向你解释下著作权法的相关条款呢?
五院四系出身又怎样,你照样不懂著作权法。
Re:印制审查指南的问题
kittymiao wrote:不好意思,我是五院四系出身的,专业就是IP。
无传播即无侵权是吴汉东说的,如果他不是专家,难道你是?
我不相信吴汉东会说“无传播即无侵权”这种没有水平的话。
这话应当是“无传播即无版权”。
意思是说,有了印刷术,著作可以广泛传播后,才有了版权问题。
我觉得,是你上课不认真听讲。还在这里给吴汉东抹黑。
如果你真的认识吴汉东,就告诉他,很多人反对他关于开放知识产权专业学生考专利代理人的观点。
Re:印制审查指南的问题
景运嘉文 wrote:我不相信吴汉东会说“无传播即无侵权”这种没有水平的话。
这话应当是“无传播即无版权”。
意思是说,有了印刷术,著作可以广泛传播后,才有了版权问题。
我觉得,是你上课不认真听讲。还在这里给吴汉东抹黑。
如果你真的认识吴汉东,就告诉他,很多人反对他关于开放知识产权专业学生考专利代理人的观点。
无传播无版权,这是老观点了,著作权的基础理论,就不能在著作权侵权理论上发展吗?无传播无侵权是在讨论版权合理使用时归纳的。
你有时间BAIDU的话,再多找找2001年修改著作权法的材料。看看版式设计权的立法目的是什么,侵权主体一般是什么样的主体,合理使用是不是适用于版式设计权。
我是知识产权专业的怎么了,你最强的专业方向应该是专利吧,专利方面你肯定也比不上我。
像你这样没本事天天泡论坛充专家寻找满足感的人,想靠行政力量阻止他人入行和你竞争,做梦吧!
我见过很多文理兼修的代理人,如果能学好法律,在这行确实很有优势。不妨告诉你,你这样的水平,这样的情商,这样的人品,别自称干知识产权的,谁愿意和你为伍。你唯一值得人佩服的,就是核弹也穿不透的厚脸皮!
Re:印制审查指南的问题
kittymiao wrote:无传播无版权,这是老观点了,著作权的基础理论,就不能在著作权侵权理论上发展吗?无传播无侵权是在讨论版权合理使用时归纳的。
你有时间BAIDU的话,再多找找2001年修改著作权法的材料。看看版式设计权的立法目的是什么,侵权主体一般是什么样的主体,合理使用是不是适用于版式设计权。
像你这样没本事天天泡论坛充专家寻找满足感的人,想靠行政力量阻止他人入行和你竞争,做梦吧!
非常可笑。
我没听过无传播即无侵权的理论。
知识产权的侵权是法定的。法律规定什么是侵权,什么就是侵权。即使有无传播即无侵权的理论,你也无法用这种观点来为本贴提到的侵权行为辩护。因为法律根本就没有这样的规定。
此外,我可没有充专家,也没依靠行政力量。反倒是你,捧出了吴汉东。可惜的是,你给他抹黑了。
我觉得,你还是把你的本业学好吧!学知识产权法学专业学得不精,现在又来学专利代理。呵呵,到头来,啥都学得不精。
我觉得吴汉东水平确实很高,我只能仰视人家。但他的学生,那就不一定了。上课睡大觉的学生,多了去了。
Re:印制审查指南的问题
好了,不再回这个帖子了。大家散了吧。
打口水仗没意思。抬名人出来充势力,更没意思。
我也不再教上面某些大律师、名师的大弟子著作权知识了。我自己的水平也高不到哪去。
没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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