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对这个考试的思考
杯具、餐具Re:对这个考试的思考
哎,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公平啊!!!Re:对这个考试的思考
贝利 wrote:这个考试千万不能成为赌博!我不赞同这位的观点。
我可能要解释一下主贴里那个“复配饮品”的情况。08的那个标准我不想公开流出(实在需要的话,可以留言给我)。总体印象是:判卷者对照该标准,可能会“按照法33条的规定”进行判分。而那个标准里的许多采分点就是一些人所说的“套话”、“格式”。比如,判分标准是“1+1=2”,如果作答者写成“1加1等于2”很可能就不得分,或者只拿“1、1、2”这三个点的分;而写成“1+1=3”,则能得到除“2”这个点以外的四分。
这样是不合理的,这就是我真正担心的问题。
我帮人判过卷子(非专***试),很遗憾地告诉你,我被指定的判卷思路就是你说的这样:写满一个B5幅面的简答题,2秒出分数。我没有夸张,这是慢的。眼睛直接搜索套话,看见熟悉的字眼拿笔钩一下,然后得分点一加,ok,下一道。
干过就知道了……没有干过这个活的人,真下不了手阿。
Re:对这个考试的思考
所以啊,中国的考试就只能机器阅卷,只考客观题。主观题只能是八股文,全是扯淡Re:对这个考试的思考
shangshan wrote:对你的观点不敢苟同,从没觉得答复审查意见有多少套话,从业两年多我对代理这行感触颇深,刚入行的时候感觉专利法、细则、审查指南很简单背背法条就行了,但是到了答复审查意见和撰写思路很不清晰,想到哪写到哪。对专利法、细则、审查指南有了深入了解以后撰写和答复意见的思路都非常清晰,写下来水到渠成。个人觉得没过的朋友还是对专利法和审查指南的内容理解不够深刻,不要光是看要对其中的法条有所悟。我从事这行的时间也不算长把自己的一些心得体会写出来,希望对大家复习有所帮助吧。
这位朋友似乎没有看到08标准。
声明一下:本人在实际工作中,很注意陈述格式。但对判分中形式表达的分值不赞同。对“1+1=3”这道算式,这位朋友给我几分?而对“一加一等于二”,您又能给我几分?
Re:对这个考试的思考
贝总,这次考完分数出来,我就有这样的怀疑,他们是以论述形式来判分。之前坛里面的答案,包括后来亮分坛友的答案,可以说我全都有写,实务题里的陷阱啥的我在考试时也全部绕过,考出来我是低调中信心满满。可惜最终只有89~~~
要说我模板都没背好,真是不服气,多的也不说了!
这次无论过不过,都要看看果汁局的参考答案,nnd,如果和我答的相似,我都想行政诉讼了。。。
Re:对这个考试的思考
贝利说的非常有道理:卷3存在极强的偶然性,卷1、2的必然性毋庸置疑。通过实务的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稀里糊涂通过的,未通过实务的不知道自己
为何没通过,实务考试考成这样,真是悲哀!
Re:对这个考试的思考
binglou wrote:我帮人判过卷子(非专***试),很遗憾地告诉你,我被指定的判卷思路就是你说的这样:写满一个B5幅面的简答题,2秒出分数。我没有夸张,这是慢的。眼睛直接搜索套话,看见熟悉的字眼拿笔钩一下,然后得分点一加,ok,下一道。
干过就知道了……没有干过这个活的人,真下不了手阿。
MARK
2010认真套模板,让阅卷的老师扫一眼就知道我踩对点了。
Re:对这个考试的思考
贝利 wrote:这个考试千万不能成为赌博!我不赞同这位的观点。
我可能要解释一下主贴里那个“复配饮品”的情况。08的那个标准我不想公开流出(实在需要的话,可以留言给我)。总体印象是:判卷者对照该标准,可能会“按照法33条的规定”进行判分。而那个标准里的许多采分点就是一些人所说的“套话”、“格式”。比如,判分标准是“1+1=2”,如果作答者写成“1加1等于2”很可能就不得分,或者只拿“1、1、2”这三个点的分;而写成“1+1=3”,则能得到除“2”这个点以外的四分。
这样是不合理的,这就是我真正担心的问题。
博派已有这个评分标准,搜一搜,能找到。
评分标准是实务考试的圣经,如同网上各位所说,也同球王所说,有较好实务经验的人看了这个评分标准肯定能通过考试。
实务啊,真的就是靠踩点得分,靠套路得分,不过前提肯定是实质内容也做对了。
预计评分标准就是,首先把实质内容都打错的统统评分到60分以下;然后把实质内容都答对了,但是形式问题答得不怎么样的,都评到80-90分;接着形式问题答得还凑合,实质问题都答对的,在90-100分;形式问题和实质问题全都非常到位的,能在100分以上。
由上所述可知,有实务经验的人的主要目标应集中在如何增强自己的形式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