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现在专利局对于33条超范围的把握相当的八股!!
确实、确实最近已经被三十三条好几个啦!
Re:现在专利局对于33条超范围的把握相当的八股!!
审查员也是人,也要吃饭啊。他们也是社会底层人士。只是感慨一下,我不是审查员。
Re:现在专利局对于33条超范围的把握相当的八股!!
优秀的人才,审查员里也有,偶遇到过若干,但优秀的人才总是“一小撮”
Re:现在专利局对于33条超范围的把握相当的八股!!
还才开始学习撰写,就看到老手些都觉得审查很严格。吓到 了 ··
Re:现在专利局对于33条超范围的把握相当的八股!!
现在在专利局的质检中,修改超范围而没有审查出来是一类错误(最严重的),会扣掉60分(满分100分);而年终能评为“称职”的分数要求不低于80分;如果连续两年不称职,就可以回家了。现在领导为了出成绩,要求质检一律从严从紧,尤其修改范围卡的非常死,在加上任务繁重,就只能八股了。
其实很多审查员也不愿意这样的吧!
Re:现在专利局对于33条超范围的把握相当的八股!!
\"超范围\"一个永恒的主题,占据修改部分的给出审查意见的半边天了.Re:现在专利局对于33条超范围的把握相当的八股!!
关于A33的问题还不是外面闹得
复审无效的时候对于修改超范围是不允许专利权人再次修改的
道理很简单
删除超范围的技术特征必然导致保护范围的扩大
这个也可以理解
如果修改了
那么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以及其他问题就要重头再来
这种时候是否还要打回实审流程呢
所以专利权人对实审流程很愤怒
因为给个死定的授权还不如给个范围小的授权呢
对于实审来说
要把所有问题都考虑到是不可能的
(如果谁认为自己能可以参加审协的招聘去做审查员)
但是打无效官司的时候请求人会有充足的时间和人力去考虑
从而找出反例
所以后来开始抓A33的问题
而且慢慢就落到了记载上
没办法的办法
谁都怕自己好心来个自认为没问题的推定
结果把申请人的案子给毁了
以上内容源于朋友的感慨
如有错误
本人概不负责
Re:现在专利局对于33条超范围的把握相当的八股!!
有意见就多反应呗~审查员就是最底层干活的,局部处三级质检,质检标准怎么变审查标准就得怎么变~非本领域的质检人员认为是超范围就是超范围,跟审查员在本领域的技术水平没有关系~
审查员不提出来,可是和漏检一样严重的问题,年底质检成绩排序倒数几名说不定就是不称职~
谁愿意冒这个风险去换一句评价“这个审查员的专业水平很强”?
Re:现在专利局对于33条超范围的把握相当的八股!!
严格自然有严格的道理,起码可以节约审查时间,还可以减少许多专利权纠纷。对于提高发明人和代理人的业务能力也有促进作用,无框不成文,任何法律都有利和弊。这个条文虽然有不足但总体来说这个条文利大于弊。Re:现在专利局对于33条超范围的把握相当的八股!!
增加一个说明书中有明确记载的特征A审查员说实施方式中是A+B+C+D,所以修改超范围
注意,说明书中的特质ABCD之间并非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我不认为这种情况也是质检逼出来的
这种审查员纯属变态,如果都按照这种标准的话
修改的意义何在?
干脆把整个说明书拷贝到权利要求中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