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yana 发表于 2008-3-12 00:14:41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我做这行大概两年了,最大的感受是要细心。这点非常重要。

最近刚犯了一个很愚蠢的错误,答OA时竟然在客户指示的权利要求修改上多加了几个字,导致该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审查员给我打电话时我才发现自己多么粗心。多加的这几个字本应当加在别的申请上的,可能当时忙中出错了。由于审查员就此错误发二通,我还要考虑怎样跟客户解释。唉,这两天为了这事做梦都是工作出错。。。

希望自己努力变得细心些,不要再犯这类错误了,因为后果会很糟糕。。。。

qianqian020321 发表于 2008-3-12 00:17:45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我在企业从事专利申请工作才不到半年,大部分的时间都是花在检索上面,撰写的还不是很多,看了大家的经验心得也是有点云里雾里,我希望有资深的朋友可以对大家都这些经验做下整理,方便我们新人学习。谢谢!

lianapple 发表于 2008-3-12 23:19:04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看大家说这么多,我也忍不住想说一下,我觉得做专利代理工作,能力是一回事,最重要的还是责任心,是认真的态度,我就感觉有时案子写多了,自己写完的案子,看都不想看,这是非常不好的习惯,我就吃过这类的亏,有一次一个特征名称,我在独权中写的是一个名称,在从属里作进一步限定时,又写的是另外一个名称,所以审查员发了补正通知,说从属中限定的部件权1中没有,还好在实施例中也出现了同样的问题,但标号是同一个号,可以解释是失误,做了补正,这还是小问题,有些问题出来了,补都没得补,所以,一定要认真啊。

wzl0826 发表于 2008-3-19 18:47:03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我现在刚刚开始学写专利,别人看来很简单,我乍一看也很简单,可是一旦落到纸上就很难,每一句话都要反复斟酌,光是这个部分与那个部分是怎样链接的,专业的术语怎样表达,说一句最不好意思的,甚至于标点符号都有讲究,我觉得专利就像是一本书,你刚看时很厚,看了一段时间,薄了,感觉自己好像懂了,可是一实践,又好像什么也不懂,又回头看,感觉书又变的很厚,又有很多的东西挖掘出来了,在不断的自我满足,不满足之间来回徘徊,我喜欢这个行业

yuhuangshan 发表于 2008-3-20 00:40:58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我是刚刚开始做专利的,无证,读案件时感觉挺顺的,但是自己亲自动手时,会忘掉细节,尤其是名称的一致性,还有词语的搭配,感谢楼上的提醒,就是象写八股文,有点棘手,

lambert 发表于 2008-3-20 17:08:51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一个小形式问题:

在引用多项在先权利要求时,一般写“如权利要求1、2或3。。。“是没什么麻烦的
但有一次写了“如权利要求1、2、3或4。。。”就来了个补正,个人觉得是审查员在凑工作量,不过为了节省时间,还是注意一下吧

ilikecat13 发表于 2008-3-21 15:14:18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我沒寫過任何專利,但最近想嘗試專利撰寫的工作,看到上這麼多有經驗前輩的寫出來的東西,讓我學到很多,發了專利的撰寫要非常小心,不只是英文寫的好,要很細心,隨時查尋是否有人侵權…很多東西。希望能在這邊和個位前輩學習

veteran 发表于 2008-3-24 06:29:38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做台湾申请的惨痛教训

大家都知道,处理台湾的申请文件时要用到WORD的繁简转换,这里有一个惨痛教训。
有一次,一个新人交来一件处理不了的OA。涉及一个沐浴用喷头的喷嘴排列,原文的描述是“噴孔按陣列排列”,承办的代理人使用WORD的繁简转换时同时用了词汇转换,结果“噴孔按陣列排列”被转换为“喷孔按数组排列”,也就是说,全文中的陣列都被转换为了数组。审查员在OA中指出,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无法根据数组排列的描述实现本发明,请申请人解释,但修改不能超出原始公开的范围。检查申请文件,附图一点都帮不上忙,头一下就大了。从性质上看,简单的两个字错误,一个案子基本上就死掉了。(当然,具体怎么争辩、处理的不在此帖讨论范围)
此后每个新人都会知道:使用WORD的繁简转换处理台湾文本时,去掉“转换时包括词汇”......。
教训:出错莫大于死案子,而死一个案子,有时就是一个词!

wknbx 发表于 2008-4-8 00:52:23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看了很多,没有关于使用新型的专利案子,我想了解是否对原有产品开发出新的用途,也能够申请使用新型

nikita 发表于 2008-4-8 17:15:12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有一点撰写权利要求的小体会,我们都知道产品权利要求尤其是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对产品结构、连接方式的撰写要求很高,可是在实务中有很多时候某一部件的特定机构或特定位置很难描述清楚,这时,逻辑性尽量清晰、形象的语言加上附图标记,可以简单真实的再现技术方案,而且也不必担心引用附图标记会影响权利要求的范围,上述这点体会也得到资深老师的赞同,个人觉得在部分新型案件权利要求中引用附图标记,确实给代理人节省了很多脑细胞和晦涩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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