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vor 发表于 2008-1-1 05:31:49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在这里真的是长了很多见识啊

yellowblue7425 发表于 2008-1-10 01:22:25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最初实习的三个月主要是做流程出了不知道多少的错误,好在都是可以补救的,不过还是被老板说了很多次,记忆最深刻的是有次申请文件上交的不是最后定稿的版本,后来前一个放弃又补交的,什么补正书忘盖章就寄啊,名称不一致啊,代理人名字没有填啊,都犯过了,还有一次是做的外观,省略了视图,其实那个视图是不能省的,是个型材的,当时想当然的想前后是一样的,其实按照作图来说是不一样的。还有一次是一个化工工艺的,实施例中原料的量我让发明人根据权利要求调整了,但是修改后的实施例我就没有仔细的看,交了才发现他没有进行物料衡算,产物的量没有相应的调整,后来老板好好的说了我,也让我以后不敢大意了

zhuyuexian 发表于 2008-1-10 19:09:53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我写的案子不是很多,不过对我来说,在撰写过程中最难把握的是保护范围大小的问题。
曾经写过一个关于某种管子的材料的问题,发明人列举了很多种管子的材料组成,当时只是把它写成几个独立权利要求书,而没有将其上位,导致保护范围变小。

xinli945 发表于 2008-1-10 19:35:51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今天刚刚进这论坛,觉得前辈们写的不错,我是一个刚进这行业的新新人,觉得看人家写专利.看的时候思路很清晰,但自己下笔的时候,就无从下手了.

niyongle 发表于 2008-1-23 19:53:06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想从一个审查员的角度来谈一点意见
首先,说明书应该要详细写明发明所解决的技术问题,特别要对照现有技术,指出所达到的技术效果。而且,对从属权利要求中的技术特征所达到的技术效果也要详细的指出其技术效果,涉及数据范围,材料选择的,要说明其选择的理由和效果。
其次,权利要求请求保护的范围要由小渐大,这样不仅有利于申请人,也有利于审查员
再次,对一些很有授权前景的专利申请,也不能把权利要求书写得太完美,否则审查员会加大检索的力度,或者用R21.2,A26.4等一些主观性很强的条款去评述。应为在操作上一次授权是很少的,要么审查员会把案子积压,要么要其它主观性的条款去评述。

czr221 发表于 2008-1-23 23:22:00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我主要写的是中药工艺发明专利
在写工艺专利时,尤其是写提取条件,溶剂的用量范围、提取次数范围等都要把权力要求书写清楚,并加以总结,如果不加以综述,就很容易让别人把专利绕过去。
但是,我也一直怀疑一个问题,中药工艺申请专利真的有效吗?

240767265 发表于 2008-1-24 19:48:03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这个帖子很老了
可我却是一个刚进公司,就做IP的毕业生
正在学习写专利
看了很多前辈的帖子,说专利会写成八股文...
就我们目前的学习状况来说下吧
我主要就是先学习一些好的专利,分解它们的结构,然后检索下它的相关专利,分析出它的不同点在哪里
因为我是学电子的,因此看相关的技术内容要容易点
但作为一名刚毕业的学生,我觉得一个合格的IP工程师还是需要加入到研发里面的,最起码得和他们一起学习一些东西,学习一些研发上的常识,这样才能搞懂,他们给的技术文件的优点在哪里?而不是单纯地将某些语言进行转化^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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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说的◎#¥%……※×

相闻 发表于 2008-1-29 01:32:45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cqfanbin wrote:
朋友们,我不是专利代理人,但我在一单位负责专利管理工作,就我工作中遇到的专利申请失误与大家分享。在2003年我们委托代理公司申请一件一个化合物的制备方法专利,权利要求中的起始原料是一通式化合物,有一个取代基被限定为去离基团,去离基团进一步限定为卤素、苯磺酸、甲磺酸。出于保密,在说明书的实施例中没有取代基为苯磺酸的例子,但在说明书描述部分也没有提到苯磺酸为取代基。在专利实审通知书下达后,专利代理人和发明人均没有核对公开文件,在审查一审意见下来后,才发现出了这种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支持的问题,但此时已不能主动修改,只能按审查员的意见改修,删除取代基为苯磺酸的限定,取代基只能限定为卤素和甲磺酸,缩小了保护范围,而且无法补救。而我们实际采用的工艺的起始原料取代基正是苯磺酸。结果,由于保护范围的缩小,真正需要保护的却没能保护。如果专利理人能在实审通知书下达时认真看一遍公开文件(权利要求和说明书),即时发现问题,主动修改,将权利要求的苯磺酸补入说明书中描述部分(没有超过权利要求和说明书有记载的范围,就不会出现权利缩小的问题。
通过这个例子,我体会到2点:
 1、在写专利时真正有用的方案(最佳方案)最好写入实施例,同时多写实施例
,但反应条件应不是最佳的,以迷惑别人,同时也使自己的方案得到保护。
 2、专利代理人应注重实审通知书下达时的主动修改,通过此次修改可以弥补首次提交申请文件的缺陷。
 以上只是我个的初浅想法和体会。


这个情况比较有代表性。而且你的理解也不完全对,因为,“公开不充分”的缺陷是不可补正的(除非重新提交申请),如果不能改则申请之后再早也不能改。而如果如你所说“将权利要求的苯磺酸补入说明书中描述部分”,我觉得你应该再核实一下:原始权利要求书里的内容属于原始公开的内容。

sunnyhappy666 发表于 2008-2-3 22:28:20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说说我在做专利工作这最开始的四个月内犯过的错误吧。

1. 第一次写的发明专利申请没有写具体实施方式,被前辈批评了。
其实审查指南也看了,但是看了就忘了,笨吧。

2. 第一写的实用新型的附图,几张图我画在了一副上,被前辈批评了,让我每张图画在一个附图上,做个补正。结果我把补正发出去了,收到了不受理通知书,因为我没有写申请号,晕吧。

3.还有一次写的实用新型,独立权利要求只写出了组成部件,却没有写出他们之间的连接关系。前辈都不忍批评我什么了,不知道是在安慰我还是安慰他自己,说:这个,以后在说吧。 唉。

kaola 发表于 2008-2-10 21:50:51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我是一个专利审查员,当在一通中指出权利要求1相对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不具备创造性时,经常发现有些代理人在针对创造性的抗辩意见中把权利要求1分别针对对比文件1和2进行比较,叙述权利要求1相对对比文件1有哪些区别,相对对比文件2又有哪些区别,这些区别导致在技术效果上有什么不同,因此权利要求相对对比文件1和2具有创造性。上述抗辩意见存在很大问题,其致命缺陷在于没有针对对比文件1和2的结合是否具有创造性进行意见陈述,即针对权利要求1相对对比文件1所存在的区别特征,没有陈述这些区别特征在对比文件2中是否存在以及是否存在结合启示(即是否所起的作用相同),而把注意力放在跟对比文件2进行特征比较上了。所以也代理人能够多研读审查指南吧。在意见陈述时如无把握的话其实可以多跟审查员电话沟通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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