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uohuali 发表于 2006-11-27 22:04:34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关于经验暂且谈不上,但是我还是觉得有必要告诉大家一下某些需注意的事项,毕竟前车之鉴。我在自己的专利文件说明书撰写时,曾经将背景知识介绍的非常清楚,但是重点的现有技术的不足之处,确写的非常简单,最后有同志建议我精简,并且在书写实施例,多写几个,使自己的专利保护范围扩大。现在感觉对撰写说明书部分有些上路,希望能和大家一起共同快速进步。

lctgl 发表于 2006-11-29 06:41:15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我从事专利工作接近六年了吧,也代理了不少撰写案例,在这里说一点体会,算是抛砖引玉吧。一是要多学习借鉴国家已经公开、公布的专利文件,尤其是有代理人的部分,是提高专利撰写水平的捷径。二是要多阅读一些介绍撰写理论和方法的书籍、文章,和专利代理人多探讨、交流一下撰写经验和心得等等,都有助于提高代理水平。

angelaee 发表于 2006-11-30 22:05:35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我刚刚毕业入行,只答过少数几个OA,写过一个案子,就总结一下自己的经验吧。

答oa的话,具体不同的问题要作不同的技术分析和答复,但是形式上的问题不可忽视,很重要的就是审查员提出的每个问题,都必须明确给出回答,切不可漏了;另外,对审查员意见的引用,必须要整句引用,不可以自己去总结摘取,因为有可能自己的理解和总结是不正确或者不完整的。

写案子的话,我觉得最难的在于检索,怎么检索到最接近的一篇专利,并且发明人的技术还的确比检索到的要高明那么一点(并且是可专利的那么一点),这个真的很难,这里边就包含着对技术的深入理解,对发明点的挖掘,还有检索时关键字的确定,相关技术的甄别。过了这一关以后,就把这篇现有技术描述一通,然后把发明点明确点出来,然后给出一些实施例的描述,文章也就成型了。权利要求书的确定我就还嫩了点,还在学习当中,希望各位能不吝指导。

lucha 发表于 2006-12-11 17:46:57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专利申请教训
   几年前,专利代理公司刚成立,工作人员对专利程序不太熟悉.
交了申请费,代理费给会计,特别说明申请费要交专利局,结果会计都入代理费,
没给交申请费,造成麻烦.
   教训:规范管理很重要.代理公司要制定特别详细的工作程序,审核程序等内部管理条理,特别是审核,有一个人犯错,马上有人发现,才不会耽误事情.

bubble 发表于 2006-12-11 19:08:52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我是刚刚加入这个行业的,在加入这行一个多月来,做过一些外观设计和商标注册的案子。最近有机会试着自己写了一个简单的实用新型的案子,我们经理怕我写不好,亲自将案子讲给我,并给予一些提示,写完后,感觉很顺利,然后很有信心的将案子上交。结果被领导批的“乱七八糟”,只有背景技术和附图(我的强项)原封保留,其余都有朱字批示,真是触目惊心啊~~~
事后总结了几点,做为自省,也希望对初步写作的人有所帮助:
1、初次撰写对发明点把握不准确
2、没有与发明人直接交流,未能深刻理解发明人的意思
3、权利要求层次明确,但有前后不一致的情况
4、主权项表述不够简练

darkhorse 发表于 2006-12-20 02:44:26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撰写经验集

我个人以为:罗列一堆零件、未写明位置、连接关系就一定不行。
比如说:滤波电路包括电阻和电容即可。即电阻和电容的任意组合可以获得不同特性的滤波电路,因此,位置、连接关系并不一定是必要技术特征。
看来,大家对这个撰写还存在有许多混淆的地方,希望大家能多从技术方案的角度上,深刻理解技术方案的内涵,才能对申请人负责。

zhhl503 wrote:
初入道时,本人在撰写权利要求过程中常犯的错误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依次出现):
1.缺乏解决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技术方案不完整。具体表现为,在权利要求中仅罗列了一堆零件或部件未写明连接或位置关系,例如:
权利要求1、一种开关电源输出电压的检测电路,包括分压电阻(R1),其特征是,该电路还包括光耦(U1)、稳压二极管(D1)、限流电阻(R2)和输出电阻(R3),所述的光耦(U1)由发光二极管(D2)和光敏三极管(E)组成。
……

darkhorse 发表于 2006-12-20 02:47:31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撰写经验集

无关紧要的特征导致权项增加,但对于授予专利权的权项而言,将来后续的无效程序中,修改的范围是以授予专利权的权利要求书的范围为限,因此,如果说可能无关的特征,但可能是另外一个发明点(即可能具有创造性的特征)予以保留在权利要求书中,则有利于将来的后续程序,对于费用增加的部分可予以消除该消极影响。

xiaowoniu wrote:
写写我的撰写经验:
曾经犯的错:
……
3. 将无关紧要的特征予以保护,权项增加,导致费用增加(点评,没有与发明人沟通好,没有彻底了解发明资料)
……

darkhorse 发表于 2006-12-20 02:53:25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很简单的一个问题,就是非常明确地说:

与原范围扩大或缩小的范围都是不可以接受的。

offhand wrote:
“修改后的实施列并不能从原范围内直接得出”此话怎讲?原范围是什么范围?

darkhorse 发表于 2006-12-20 02:57:07

Re:呼吁代理公司与代理人的责任心

me,too. 工作口号:树立职业道德和维护职业声誉!

lthstl wrote:
做事首先做人。祝愿我在这行不会留下骂名!

张树波 发表于 2007-1-15 01:30:21

Re:积分活动十二 专利实务经验集

  我是一名执业律师,学的是法律和生物制药专业,目前也在准备专利代理人考试。我将一个真实的案例说给大家。
  王某是搞建筑材料设计的,他发明了一种防水材料,申请专利时,由于他和专利代理人沟通、代理人经验不足的因素,将发明写成了一种防水混凝土的产品专利及其生产方法专利,在说明书及权利要求书中引用了本该申请专利却未申请的防水材料及其配方,最后,王某被授予专利权,当然,主题是关于“一种防水混凝土及其制备方法”,而不是王某的初衷的“防水材料”。
  惨的是,王某在申请日后公告前,认为他的防水材料将获专利权,专利代理人也是这样向他解释的,同时告知王某,现在在此期间公开也不破坏新颖性。
  为了吸引他人投资,王某将他的防水材料配方交给拟投资的谢某,以供其论证。因王某误认为对这份材料中的方案将获专利权,故未要求谢某保密,谢某看后不想投资,又拿给客户刘某进行市场分析,当然也没要求刘某保密,刘某获知防水材料的技术方案后,经检索,发现该主题并无专利权,于是,立即成立一个公司A,生产这种防水材料,并且十分畅销。
  王某知道后,想委托本人起诉谢某、刘某、A公司侵权。最后,王某既不能依据专利权告诉,也不能依据Know-how来告诉,而王某有专利权的防水混凝土,却一方面难以产业化,另一方面难以发现和制止侵权行为,做为发明人,遭受了很大的损失。若王某能举出足够的证据,专利代理人及其执业机构是难辞其咎的。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应该注意以下两点:
  1、应当认真同委托人沟通,以弄清其真正想获得专利保护的主题,以防出现偏差,不要被该技术方案的经常用途迷惑,减少执业风险。
  2、注意know-how的保护,本案中,如果防水材料的制做方法未写到专利申请文书中,王某尚有技术秘密可言,他可以与别人签订保密协议来维护自己的利益。
  3、在主某些主题中,某些失误,可能会造成行使“本国优先权”都没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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