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国外提出的PCT申请,指定中国,没有进入,是否构成抵触申请?
该问题的讨论已相当清楚了,依照专利法的规定,抵触申请必须:
1、在某项专利申请之前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先申请);
2、记载在某项专利申请申请日之后在中国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后公开)。
之所以规定这么严格,立法的宗旨在于实现一个目的,作为一个新颖性条件的内在要求来避免相同的发明创造重复授予专利权,保证专利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充分体现我国专利制度的先申请原则。
判断抵触申请的依据:
(1)仅指中国专利申请,而排除外国专利文献;
(2)包括进入中国国家阶段并做出中文公布的国际专利申请.
使用抵触申请时,要受到许多限制,首先仅作为新颖性审查的依据,而不影响创作性的评价.还有:
确定是否有抵触申请存在,不仅要查阅在先申请原始文本的权利要求,而且要查阅其说明书(包括附图),应当以其全文内容为准。
因此,使用抵触申请时,原则上应是在规定的范围内。不能任意扩大解释和推理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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