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提出的PCT申请,如果指定中国,但是实际没有进入,也没有以中文公布,是否构成抵触申请?

以中文公布的自然是抵触申请.但是没有中文公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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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j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6-14 17:43:18

Re:关于抵触申请的问题

of course n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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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n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6-14 17:49:18

Re:关于抵触申请的问题

《历年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真题详解》中,2002年试卷四第57题,答案就包括:申请日以前由他人提出的,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以中文以外的文字国际公布,指定中国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
在解释中还指出,只要公开的状态存在就构成抵触申请,不论是以什么语言公开的。

但是在审查指南中并没有找到相关依据。请大家找找看?
尖峰  注册会员 | 2007-6-14 17:54:44

Re:国外提出的PCT申请,指定中国,没有进入,是否构成抵触申请?

如果这样,那它的答案就是错的,因为指南上有明确规定.
"抵触申请还包括满足以下条件的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即申请日以前由他人提出、并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作出中文公布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
jin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6-14 18:10:35

Re:国外提出的PCT申请,指定中国,没有进入,是否构成抵触申请?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00条指出,按照专利合作条约已确定国际申请日并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视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

那么根据专利法第22条抵触申请的规定,没有对中文公布还是外文公布做出特别约定。仅仅在发明的临时保护中特别指出需要中文公布。

楼上说的是“还包括.......”,可以理解为排除其他情况吗?
dikel  注册会员 | 2007-6-14 18:19:33

Re:国外提出的PCT申请,指定中国,没有进入,是否构成抵触申请?

请参看审查指南实质审查部分
新颖性

“2.2 抵触申请

    根据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在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新颖性的判断中,由他人在该申请的申请日以前向专利局提出并且在申请日以后(含申请日)公布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损害该申请日提出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为描述简便,在判断新颖性时,将这种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称为抵触申请。此处所称的他人包括申请人部分相同的情形。

审查员在检索时应当注意,确定是否存在抵触申请,不仅要查阅在先专利或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而且要查阅其说明书(包括附图),应当以其全文内容为准。

抵触申请还包括满足以下条件的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即申请日以前由他人提出、并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作出中文公布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                 

另外,抵触申请仅指由他人在申请日以前提出的,不包含由他人在申请日提出的和由申请人本人提出的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


抵触申请还包括满足以下条件的进入了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专利申请,即申请日以前由他人提出、并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作出中文公布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国际专利申请.

因此楼主说的情形应当是不构成抵触申请。
从无到有  新手上路 | 2007-6-15 01:03:26

Re:国外提出的PCT申请,指定中国,没有进入,是否构成抵触申请?

肯定不是抵触申请!对于“国际申请”构成“抵触申请”,其条件是: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国际申请,即申请日以前由他人提出、并在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作出中文公布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国际申请。(见新审查指南P147)。也就是申请日以前国际申请要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申请日之后(含申请日)作出中文公布的且为同样的发明或实用新型。
laoqu  中级会员 | 2007-6-15 04:38:58

Re:国外提出的PCT申请,指定中国,没有进入,是否构成抵触申请?

jin wrote:
在国外提出的PCT申请,如果指定中国,但是实际没有进入,也没有以中文公布,是否构成抵触申请?

以中文公布的自然是抵触申请.但是没有中文公布的?

抵触申请是相对新颖性,有地域限制。
如果没有进入中国,即使以中文公布也不属于抵触申请。
老本  认证会员 | 2007-6-15 16:07:59

Re:关于是否构成抵触申请的分析方法

学习专利法,应尽量找规律,从规律中体会专利法的原理。
找到规律后,我们再把具体案例拿过来,根据规律体现的原理,逐一对照,最后结论就出来了。

对于是否构成抵触申请的分析,我们首先要分析构成抵触申请的要件。要件的意思就是必须满足的条件,满足了,就能得出构成抵触申请的结论。只要有一个要件不满足,结论就相反。

根据专利法第22条的规定,可以抽象出构成抵触申请的要件,有:
1、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同属一个专利局的申请,这一点可以从专利号上看出;即前后两申请属于同一法域的专利机关审理的申请;(这一点也是专利地域性原理使然)
2、在先申请的公开日晚于在后申请的申请日;
3、前后两申请属于相同的发明创造。

接下来,我们把具体的题意纳入进来。如果一个“PCT申请,如果指定中国,但是实际没有进入,也没有以中文公布,”从申请号上看,其就不是中国的申请,不满足第一个要件,那么,结论就是,不构成抵触申请。
即使后面两个要件得到满足,也无济于事。

令初学者不能理解的是,细则第100条指出,按照专利合作条约已确定国际申请日并指定中国的国际申请,视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的专利申请。
这个规定,初学者如果认为是满足第一个要件的话,就会得出相反的结论。所以,还有必要继续排除干扰,这也是本题的迷惑人的地方。

细则第100条的规定,实际上是为了解释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而设。根据专利法第20条,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应首先在中国申请专利。或者说,如果你不首先在中国申请,而是去外国申请,则属于违反专利法的行为。国家对此不能不管。第三次专利法修改议题中,专门为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提出了建议。但目前专利法还没有相应的罚则。但专利法反对先到外国申请专利的态度,是明确的。
但是,如果申请人在中国首先申请PCT,是否违反第20条的规定?毕竟在中国申请PCT并不等于一个中国申请,中国局只是代表PCT组织受理一个PCT申请,其给出的申请号也是PCT的申请号,所以,如果没有细则第100条的解释,则仍然属于违反专利法第20条的。进一步的问题是:为什么在中国首先申请PCT,就不算违反专利法第20条?
这个问题也是至关重要的,其实,就算申请人在中国首先申请PCT,但他制定中国后,不办理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手续,也仍然是不完全符合专利法第20条的。只是考虑到,在中国首先申请PCT的申请,一般都是以中文提交的,其公布的文字也必然是中文(中文是PCT的工作语言之一),这样一来,绝大多数在中国申请PCT的申请,满足了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至于用英文在中国申请PCT的情况,由于中国市场的重要性,大多数也会进入中国的,除非是遇到检索报告对该申请明显不利的情况。

了解了这一点,上述的疑惑就应消除了。

因此,遇到考题时,这类客观试题,只能用原理来分析,而不是去揣摩考官的个人偏好。由于2000年以后的考题,官方没有正式公布过,有关考题的答案,也不是官方公布的,因此,没有任何官方的效力。所以,考生应立足于专利法原理。
其实,有关抵触申请的问题,如果能掌握到上述原理的分析方法,就足够应付任何专利考试了。

上面分析,告诉我们,有关专利法原理方面的归纳总结,只能依据法、细则、指南。书籍方面,由于《新专利法详解》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编篡的,故也具有相当高的应考价值。其余的书,就靠考生的慧眼了。用来参考可以,但不能迷信答案,所有答案的分析,最后都应在法、细则、指南中找到唯一的依据。
geminiee  注册会员 | 2007-6-15 20:27:19

Re:国外提出的PCT申请,指定中国,没有进入,是否构成抵触申请?

老本解释得很详细,好像很有权威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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