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忆全  新手上路 | 2014-11-4 12:50:09
,我今年没有看代理实务,难道试卷看看了看觉得不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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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金牌会员 | 2014-11-4 13:04:57
2014年专代考卷三第三题
撰写权利要求书分析:
总写:
1.    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包括进风口、出风口……和光催剂部件,其特征在于,该净化器还包括一个消声机构。
2.    (从权)对消声机构进行限制(消机构的第一种情况)
3.    (从权)对消声机构进行限制(第二种情况)

分案一:
1.    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包括进风口、出风口……和消声机构,其特征在于,该净化器还包括一个蜂窝状的光催化剂部件。
2.    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其特征在于,所述
分案二:
1.    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包括进风口、出风口……和消声机构,其特征在于,该净化器还包括一个螺旋片状结构的光催化剂部件。
2.    (从权)对螺旋片状结构的光催化剂部件进行限制。

以上是我的思路,我没时间写出来,太遗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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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est  金牌会员 | 2014-11-4 15:01:50

回 guest 的帖子

guest:2014年专代考卷三第三题
撰写权利要求书分析:
总写:
1.    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包括进风口、出风口……和光催剂部件,其特征在于,该净化器还包括一个消声机构。
2.    (从权)对消声机构进行限制(消机构的第一种情况)
....... (2014-11-04 13:04) 
分案让只写独权的
guest  金牌会员 | 2014-11-4 16:09:29
这题,必须有两个分案,可以不写从权。
sjlxz123  注册会员 | 2014-11-4 16:56:10
对比文件1是抵触申请,不能评创造性呀。
lilx398  新手上路 | 2014-11-5 12:39:50

回 redchannel 的帖子

redchannel:    首先要感谢楼主还原了考题,今年实务整体感觉题量大,主要分两大块,第一是结合审查意见为客户提供意见,第二是撰写实务,共有四道题,下面是我的分析和答题思路。

第一题:
    结合审查意见给客户提供意见,那么就要对审查意见 .. (2014-11-02 19:27)
我也是这个思路

不过第一题在判断权利要求1相对D1无新颖性时,我纠结了好久,除“第二过滤网”之外,其他特征都被公开,但权利要求1中的“第二过滤网”是谁的上位概念,说明书仅说明第二过滤网是PM2.5过滤网,而D1中并没有公开PM2.5过滤网。。所以,我有点凌乱了。。。若说“第二过滤网”也可以是其他如活性炭滤板等,那么权利要求1中的“第二过滤网”的概括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还是纠结


另,对于权利要求1和权利要求4,两者之间的共同技术特征是“光催化剂板”,而这个共同技术特征并不是对现有技术贡献的技术特征(我认为曲面是发明点),所以,我觉得这两者之间不具有单一性。
guest  金牌会员 | 2014-11-5 14:02:30

回 redchannel 的帖子

redchannel:

撰写实务我觉得每年都没有标准答案,只要合理就是正确的。
现在我想想,光催化板如果上位概括一下会好一点,毕竟里面有一个改进是用导风片代替光催化板的,当时考试的时候没想那么多,就直接抄交底书了。

应该是不用上位,我开始也是上位写的独权后来又改了。

在第三题中,我估计绝大多数人都是用“消声装置”做的独权改进特征,
以下再分此装置的两种具体构造展开。
我最开始独权写的也是“光催化剂板”,写了几条以后注意到交底书后面的“螺旋状结构”是与此“蜂窝状板”并列的一个改进方案,于是就转回头把独权里的“光催化剂板”划掉,改成“…装置”,又接着写权利要求,
并在权9时写的“所述光催化剂装置,其特征在于是蜂窝板”。权10写的是“此装置是螺旋状结构”。
但是写到最后几条权利要求时,发现这样写的话,前面会有部分的权利要求所描述的技术方案超出交底书范围(主要涉及螺旋状结构的从权方案),原因如下:

交底书中,涉及到螺旋状结构的那个实施例及附图都清楚表明,螺旋状结构的空气净化器上部没有消声装置
我又特地仔细地从头翻了一下交底书,在其第一段中也明确说,之所以噪声大,是因为原有的净化器中,光催化剂板的内部结构导致空气进入时,声音太大,(原话记不得了,主语是光催化剂板内部的具体结构名称,必定与此板相关),因此,只有光催化剂装置是光催化剂板时,才会导致噪声很大这个问题,转过头再看交底书后面,在螺旋状结构处,就没有涉及噪声,附图4也没有消声器,都对得上了,我就又把独权1里的“光催化剂装置”又改回了“光催化剂板”,并且从权利要求里划掉了全部关于螺旋结构的方案,改了改后面的从权标号和引用项。(答题卡上圈改了不少啊,写的也很急,比较乱。。)

综上,交底书里所给的方案中,在螺旋状结构的空气净化器里,没有消声器。因此,如果权利要求里出现了这样的方案,会不支持。
(这里需注意的是,如果不是采用“消声装置”做的独权,而是采用光催化净化装置做的独权,那就另说了,前述交底书不支持的情况可能就没有了)

这时大概还有20分钟交卷,
我的权利要求里面,还没有螺旋结构的方案,就赶紧写了第二个分案,关于螺旋状结构的分案。顺带后面的分案理由和第四题的有益效果。
前面已经有兄弟姐妹提到了,分了两份案,我就是分的两份案。
第一分案:
1.一种光催化剂板,其特征在于是负载纳米二氧化钛的三维蜂窝网状。
2.一种光催化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1(严格地说应该是包括如权1-x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光催化剂板。
第一分案:
1.一种用于…的光催化剂装置,其特征在于螺旋状啊什么的,某某构成风道。
2.一种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包括如权1(严格地说应该是包括如权1-x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光催化剂装置。
tqkb  新手上路 | 2014-11-6 00:41:53
没有人用光催化剂板结构做区别技术特征的么?现在想想,是我没看清题目里的抵触申请,所以最接近现有技术找错了!
guest  金牌会员 | 2014-11-8 10:55:35
为牟我看的区别特征是风机位置不同?!


说说我的答题思路


1、无新颖性
2、D1抵触申请不能判断创造性,D2最接近,权1只说有三层部件没说依次(说明书中说的),有三层部件(第一网啥的)已经没有新颖性了(犹豫了下曲面,取无新颖性),区别特征是风机位置不一样,D3风机位置也不一样,但是,d2d3在中在后给出了在前的启示,所以,权2相比d2/d3无创造性。(后面写新权利要求时,还上位了下风机位置不限定。。。。。。)
3、由于权3引权1,直接删1、2,权3为新独权1。记得题目要求是新写不是写答复的修改权利要求书。所以,也加了净化方法和治病装置。删去疾病方法。
4、(1)装置方法合案,消音结构共同特定区别特征。
1、特征在消音结构。
2、消音结构1
3、消音结构2
3、消音结构+增大催化剂接触面积结构。
4、净化方法。
(2)增加催化剂接触面积结构分案。保护申请人利益。

3个独权。(消音、净化、单增加接触面积。)

其他差不多



4、
guest  金牌会员 | 2014-11-8 10:59:31
导风板上涂覆光催化剂二氧化钛 破坏催化剂板的新颖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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