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帐号?立即注册

x
针对专利号201110023199.6 ,专利名称为“一种用于制备氯乙烯的低汞催化剂的制备方法”的发明专利,无效请求人尝试用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和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为理由向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请求,复审委员会已经受理该无效请求,无效理由如下,请各位大侠发表高见,对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和权利要求书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的问题给予指导:
一、涉案专利说明书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1、涉案专利的说明书中具体实施方式实施例一的具体内容为:
实施例一:称取11.59g煤质炭,用5%氯化锰水溶液浸泡2 小时后抽滤并在120℃ 下烘干。称取0.35g 氯化汞、1.31g氯化镍,0.79 g氯化铬溶于7.5mL 水中,采用真空浸渍法将该混合液负载在经过处理的11.5g煤质炭上,75℃ 下旋转蒸干。所得催化剂用于乙炔氢氯化制备氯乙烯反应中,乙炔转化率为95.6 % ,氯乙烯选择性为98%。
2、涉案专利说明书实施例一中“称取0.35g 氯化汞、1.31g氯化镍,0.79 g氯化铬溶于7.5mL 水中,采用真空浸渍法将该混合液负载在经过处理的11.5g煤质炭上,75℃ 下旋转蒸干”,公开不充分。
涉案专利说明书实施例一中“称取0.35g 氯化汞、1.31g氯化镍,0.79 g氯化铬溶于7.5mL 水中,采用真空浸渍法将该混合液负载在经过处理的11.5g煤质炭上,75℃ 下旋转蒸干”。在上述技术方案中只说明采用真空浸渍法将混合液负载在经过处理的煤质炭上,经过百度搜索及证据1“论文《真空浸渍法制备纳米氧化铝复合材料》,材料导报:研究篇,2009年5月(下)第23卷第5期”,可以得知真空浸渍法,需先将多孔材料先抽真空,然后加入浸渍液进行浸渍,真空浸渍法的具体工艺参数,如浸渍采用的具体的真空度、温度及浸渍的时间,后处理工艺烘干的方法和温度,焙烧的升温程序及最后的焙烧温度均会对得到的金属颗粒均有较大影响,通常需要针对具体的负载金属进行具体的工艺摸索。
涉案专利中未具体说明真空浸渍法的具体工艺参数及后处理的具体工艺参数,只说明“采用真空浸渍法将该混合液负载在经过处理的11.5g煤质炭上,75℃ 下旋转蒸干”,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上述说明书中的记载,必须经过创造性的劳动,经过大量的实验对具体的工艺参数进行摸索,找出具体的工艺参数,才能制得该催化剂。
另外,涉案专利也未能证明采用不同的真空浸渍工艺参数,均能得到该技术方案的制备结果。
因此实施例1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公开不充分。
同理,实施例2-6同实施例1的表述是相同的,未具体说明真空浸渍法的具体工艺参数及后处理的具体工艺参数,因此实施例2-6也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公开不充分,具体理由同上。
由上述分析可以得出,涉案专利说明书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二、涉案专利说明书中“所得催化剂用于乙炔氢氯化制备氯乙烯反应中,乙炔转化率为95.6%,氯乙烯选择性为98%”,不符合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的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说明书公开不充分,具体理由如下:
证据2:申请号200710119277.6,公开日为2008年2月13日,发明名称为:一种利用循环硫化床反应器制备氯乙烯的方法及装置。
证据2中背景技术中公开了乙炔氢氯化制备氯乙烯的几种不同的合成工艺路线及设备:                  
第一类是工业上常用的固定床列管反应器,但缺点是对于保持汞触媒的热稳定性不利,会导致催化剂中活性组份氯化汞的流失;
第二类是目前有多种改进的固定床列管反应器制备工艺,如两个固定床列管反应器串联的氯乙烯生产工艺等;
第三类是流化床制备工艺,目前有采取一个流化床反应器串联一下固定床反应器的氯乙烯生产工艺,也有采取使用一个单一的流化床作为氯乙烯合成的反应器。
采用不同的氯乙烯生产工艺,催化剂的使用效果完全不一样,因此乙炔转化率和氯乙烯选择性也是截然不同。
涉案专利中所得的催化剂应用到乙炔氢氯化制备氯乙烯反应中,但说明书实施例中未提供具体的试验方案,来充分公开说明乙炔氢氯化制备氯乙烯反应的具体的合成条件以及催化剂的加入量、加入方式等影响转化率和选择性重要的工艺参数。
本领域稍有常识的技术人员均会了解和知道以下公知常识:不同的合成条件以及催化剂不同的加入量,对反应结果均会造成重大影响,甚至会对反应的产物的分子结构及性能产生影响。
因此,在没有充分公开使用何种乙炔氢氯化制备氯乙烯工艺的情况下,以及没有充分公开在乙炔氢氯化制备氯乙烯工艺中的催化剂加入量、加入方式等影响转化率和选择性的重要工艺参数的情况下,显然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不经过创造性的劳动,难以得到说明书实施例1中描述的“所得催化剂用于乙炔氢氯化制备氯乙烯反应中,乙炔转化率为95.6 % ,氯乙烯选择性为98%”的所述结论,实施例2-6中均存在所述的问题,其实验数据无法与实验的工艺、过程相对应。
在专利权人无法提供实验的相关资料以证明该实验的客观真实性的前提下,我们有理由怀疑实施例1-6中实验数据的真实性,专利权人为了适应专利撰写的要求而编撰的实验数据的可能性。
通过以上的说明,我们还可以得出如下结论: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涉案专利中的说明,必须经过创造性的劳动,通过对不同的合成反应条件下对该催化剂进行试验,经过大量的试验数据摸索才能得出试验结果,因此,涉案专利公开不充分。
更重要的是,根据涉案专利说明书中的记载,并不能证明制得的催化剂能适用于所有上述不同的合成方法。
制得的催化剂应用到乙炔氢氯化制备氯乙烯反应中的试验,涉案专利未说明是在实验室还是具体哪个生产厂家进行的试验,具体的合成生产工艺条件,因此,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说明书中提供的实验条件是得不到该实验结果。
所得的催化剂应用到乙炔氢氯化制备氯乙烯反应中,涉案专利未提供相关的试验报告,不能证明所得的催化剂应用到乙炔氢氯化制备氯乙烯反应中能得到涉案专利中的实验结果。
涉案专利在无任何具体的实验方案、实验报告的条件下,只是纯粹为申报专利而进行胡编乱造和推测性的撰写,杜撰出实验数据,完全不符合专利法的要求,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根据上述说明书中的记载,不能实现该实验方案,因此说明书公开不充分。
三、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的规定,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1、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为:
一种用于乙炔氢氯化反应制备氯乙烯的低汞催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催化剂以经过氯化锰处理的煤质炭为载体,所述的活性组分为氯化汞,含量占催化剂总质量的3%-7%,所述的助剂为氯化铬、氯化镍、氯化钡、氯化亚铁、氯化铁、氯化钻中的一种或几种,含量占催化剂总质量的3%-20%;所述的氯化锰处理为:首先使用一定浓度的氯化锰水溶液,浸泡煤质炭2 小时,之后在120 ℃ 下将经过处理的煤质炭烘干,所述的氯化锰水溶液浓度为5 %。
2、权利要求1中“氯化汞含量占催化剂总质量的3%-7%,所述的助剂含量占催化剂总质量的3%-20%”,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实施例1-6中的数值计算结果如下:(表格略去)

由上表可以看出,说明书中实施例1-6催化剂的制备方法中,加入的“氯化汞含量占催化剂总质量范围为2.3%-5.9%,助剂含量占催化剂总质量的15-23.4%”,与本发明专利权利要求1中要求保护的范围为“氯化汞含量占催化剂总质量的3%-7%,所述的助剂含量占催化剂总质量的3%-20%”,数值范围完全不符。
其所要求的“氯化汞含量占催化剂总质量的3%-7%” 无法得到“氯化汞含量占催化剂总质量范围为2.3%-5.9%”的支持。
其所要求的“所述的助剂含量占催化剂总质量的3%-20%” 无法得到“助剂含量占催化剂总质量的15-23.4%”的支持,两个范围数值的区间差别较大,专利权人极大地扩大了保护的范围,损害了公众的利益。
因此权利要求1-3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3、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助剂为氯化铬、氯化镍、氯化钡、氯化亚铁、氯化铁、氯化钻中的一种或几种”,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实施例1-6中所加助剂分别为:(表格略去)
由上表可以看出,实施例仅简单列举出了氯化镍和氯化铬组合、氯化亚铁、氯化铁和氯化钡组合、氯化钴、氯化镍和氯化钡组合五种组合方式,并不能证明“所述的助剂为氯化铬、氯化镍、氯化钡、氯化亚铁、氯化铁、氯化钻中的一种或几种”时,均能实现发明的目的,只是进行的推测性的撰写,因此,权利要求1中“所述的助剂为氯化铬、氯化镍、氯化钡、氯化亚铁、氯化铁、氯化钻中的一种或几种”,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综上所述,涉案专利权利要求1-3不具备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四款“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的规定,权利要求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分享到 :
0 人收藏

3 个回复

倒序浏览
彩色的大青虫  新手上路 | 2013-11-6 13:29:14
(⊙o⊙)…真多啊!!
广告位说明
guest  金牌会员 | 2013-11-7 13:14:14
现在的专利没有经过对实验内容的实质考察,仅仅通过发明人自己的描述,所以有些专利真的是乱写一气,强烈要求发明人提供具体实验报告。
guest  金牌会员 | 2013-11-7 13:14:58
现在的专利没有经过对实验内容的实质考察,仅仅通过发明人自己的描述,所以有些专利真的是乱写一气,强烈要求发明人提供具体实验报告。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