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从属权利要求的关系到专利的布局,也就是能否形成保护梯度,但是我问过辅导班的老师,从权的写法不是唯一的,但是三个个方面要避免:
1、交底书中的技术特征不要有明显的遗漏;
2、不要出现引用失当,造成不清楚。就是考试中常常出现的那种,后续权利要求限定的特征在被引的权利要求中未出现
3、不要出现多引多;
做到上述两点,从权这不会扣太多分数,至于引用关系与标准答案不一致,不太重要
举个例子:
假设权2中没有提及“突起物”,下面的写法就是不清楚,不符合A26.4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在于:在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所述突起物(15,23,24,25,26)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
但是如下写法可接受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挂钩,其特在于:在于横杆轴线平行的方向上设置突起物,该突起物(15,23,24,25,26)与横杆外圆周表面形成线接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