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实务考试,考了无效宣告请求书的撰写和涉及功能性限定的新案撰写。题型涉及到了很少出现的“无效宣告”,这让无数考生折腰,而第二题看似简单的撰写,更让人无从下笔。并且两道题相互关联,考点是步步紧扣,一环扣一环,稍有不慎就错上加错。。
这次考试让那些“只会照抄说明书”、“只会照背创造性三步法”、“只会照写权利要求”的“三照”人员,露出了原形。让有真才实学、基础牢靠的人才能通过,不让通过投机取巧的人过关。
在这之前,不少地方流传着“专利考试是头脑简单者的游戏”等等错误观点。这次考题的出现,是一次正本清源,让大看清楚选拔的标准。专利考试从来没说过“不考技术”这样的话,2006年改革以后的专利考试,不是不考技术,而是“不考深入专业领域的技术”。日常生活领域的技术,理解简单技术的原理,是要考的。不仅是简单的机械领域,包括简单的电学(电机旋转控制芯片)、简单的化学(三种组合物的构成)都是要考的。
这次考试,同时也是对各类培训、讲座的一次提醒。不搞好基础概念,只教些绝招、秘籍、考题预测之类,靠这些东西突击一下,是难以通过的。
更深远的,这次考试还指导了行业的发展方向。美国人有大量的功能性限定的专利,说明书上百页,实施例多如牛毛,这就是人家知识产权保护水平高的一个侧面反映。而中国一个简单的撰写,就让无数考生傻眼了,这两者差距。。。
今而后,真正有本事的专利代理人会脱颖而出。目前,靠私人关系拉案子的情况,将逐渐变为靠高水平办案去争取案源。
感谢出题者,希望今后的考题比这次关卡更多、难度更大、环节更紧扣,考出考生的真正水平。这样考试,虽然可能很少人能像玩游戏一样打通20关,但是没关系,到时候降分录取就是了,让通过18、15、12关的人合格就行,别让人浑水摸鱼过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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