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关于无效宣告程序中的口头审理,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对于尚未进行口头审理的无效宣告案件,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审查决定作出前,收到当事人以需要实物演示为理由以书面方式提出的口头审理请求的,应当进行口头审理
B.未经口头审理,专利复审委员会不得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
C.无效宣告请求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口头审理回执,也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
D.参加口头审理的无效宣告请求人无正当理由中途退庭的,其无效宣告请求视为撤回
参考答案为AC,我认为C是错误的,正确答案应该为:A
理由是审查指南第四部分中明确描述:
3.口头审理的通知
在无效宣告程序中,确定需要进行口头审理的,合议组应
当向当事人发出口头审理通知书,通知进行口头审理的日期和
地点等事项。口头审理的日期和地点一经确定一般不再改动,
遇特殊情况需要改动的,需经双方当事人同意或者经主任委员
或者副主任委员批准。当事人应当在收到口头审理通知之日起
七日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口头审理通知书回执。无效宣告
请求人期满未提交回执,并且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其无效宣告
请求视为撤回,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程序终止。但专利复审委员
会认为根据已进行的审查工作能够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
分无效的决定的除外。专利权人不参加口头审理的,可以缺席
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