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题3的陷阱

2010-11-8 23:57
356218
shiningforce  注册会员 | 2010-11-10 00:34:43

Re:题3的陷阱

xwsipi wrote:
根据题意,原案有两个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和实用新型不保护的组分。所以优先权的是救组分,这个分案也没用,因为分案不改变类型;而优先权了,母案就要视撤,所以先分案将实用新型部分救出来。

给力,没想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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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远  注册会员 | 2010-11-10 00:57:17

Re:题3的陷阱

注意分案与原案的保护范围不能相同,所以原案保护的分案也救不出来啊,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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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dalin  注册会员 | 2010-11-10 01:04:07

Re:题3的陷阱

xwsipi wrote:
根据题意,原案有两个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和实用新型不保护的组分。所以优先权的是救组分,这个分案也没用,因为分案不改变类型;而优先权了,母案就要视撤,所以先分案将实用新型部分救出来。

我觉得这样仍有问题:
正如您所说,原案有两个技术方案:实用新型和实用新型不保护的组分。如果先分案将实用新型部分救出来,怎么操作?母案本身就是实用新型,要分案也只能是把组分分出来,但组分不是实用新型保护客体,而分案又不能改变原类别,这样不就没办法分案了?考试时纠结了很久,只写了可以要求组分的优先权,但应告知客户如果要求优先权的,原实用新型会被视撤。
padalin  注册会员 | 2010-11-10 01:05:10

Re:题3的陷阱

love远 wrote:
注意分案与原案的保护范围不能相同,所以原案保护的分案也救不出来啊,呵呵

我也是这么认为的。要把原案的实用新型分案出来感觉没办法操作。
love远  注册会员 | 2010-11-10 01:09:29

Re:题3的陷阱

楼上说的蛮有道理,佩服,我忘记提醒用户要求优先权在先申请会视撤啦,呵呵,考虑的签全面
xwsipi  注册会员 | 2010-11-10 02:59:48

Re:题3的陷阱

分案分出来的是实用新型呀,love远 看懂了
loongboy  中级会员 | 2010-11-12 19:46:22

Re:题3的陷阱

什么呀,明明是发明专利,可以分案的
mashifei  高级会员 | 2010-11-17 01:18:03

Re:题3的陷阱

题目是要求判断是否可以享有优先权,主要考试优先权相关知识,你倒好,完全给歪曲了……
xa  注册会员 | 2010-11-17 19:01:08

Re:题3的陷阱

鸡毛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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