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wvivian wrote:
我觉得抵触申请是为了实现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
这里要看申请人自己提交的在先申请中,这段文字是在说明书中还是权利要求书中,如果在说明书中但没有写入权利要求书中,可以要求优先权,在先申请不撤回也不会影响在后申请,因为在先申请即使授权也只是授权给权利要求书保护的范围,未保护说明书中的合金组分。如果已经写在权利要求书中,我想不出为什么发明人还要再补充申请一次的理由,难道仅是想扩大一点C组分的保护范围。
要求优先权后附件5构成抵触申请,附件5的申请日在优先权日前,公开日在优先权日后,只能用来评价新颖性,不能用于评价创造性,所以只能要求原优先权日提交的说明书中的C组分方案,才有授权可能。 是否存在抵触申请是应当以其全文内容为准的,请参考指南15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