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南上的规定
此情形属不予受理(共有权利人就不说了)
请问是为什么呢?果汁局基于什么样的原因或者目的来这样规定?
分享到 :
0 人收藏

4 个回复

倒序浏览
ahmeng  注册会员 | 2010-7-6 08:03:02

Re:为什么多个请求人不能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

关于“多个请求人不能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 ”,这在以前其实是可以的。

但是,在实践过程中,曾经多次出现其中一个或几个请求人要求撤回无效宣告请求的情形,对此情形,复审委员会该不该继续审理就成了一个问题。曾经,复审委员会要求“多个请求人”同进同退,一旦共同请求就必须共同撤回,但这也不合情理。

所以,在审查指南修改之前,复审委员会就规定,多个请求人要同时对一项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必须分开提出,复审委员会在审理时可以合案审理,并且可以出同样内容的决定,但会有多个决定号。
广告位说明
huluobo  注册会员 | 2010-7-6 18:56:31

Re:为什么多个请求人不能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

有个果汁局的老师给代理人上课的时候提到这个问题了,他自己是很反对这种霸王条例的, 不过规定就是规定,中国这种规定多了,呵呵
xa  注册会员 | 2010-7-7 17:54:10

Re:为什么多个请求人不能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

了解了 谢谢 呵呵
hustlaw  注册会员 | 2010-8-5 01:58:20

Re:为什么多个请求人不能共同提出一件无效宣告请求

分开提出可以更加合理的收取无效宣告请求费,发明3000,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1500.O(∩_∩)O~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