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wangf wrote:
很正常,我已经遇到很多次这样的情况了。
不过答OA收费比申请费用还高,这是第一次听说。
我们这边一般OA只有申请时服务费的几分之一。
又及,答OA最好还是自己写个意见,给专利代理人参考,并由专利代理人形成正式的意见陈述更好,不要为了省钱因小失大。况且,你自己写的OA若不经过你最初委托的事务所递交,国知局那边也不会接收。 感谢您的答复。
其实,在两次审查意见内容差不多的时候,我倒非常希望审查员给我直接驳回,以便于我死了这条心,不再抱有希望,省去了很多烦恼。但如果让我把本来拥有希望的事情,变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会让人产生莫大的失落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