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maoxunhui wrote:
最稳妥的方法是hedan_ylh 说的,最好能够借出原件,口审时出示一下就可以了。
有些图书,特别是期刊,图书馆往往不外借。这样的话,有几个选择:
一是找熟人,比如清华大学图书馆虽然不对公众外借,但如果能找到在校生,可以让他们帮忙借出来。
二是从图书馆做文献传递。一般大学的图书馆是不给盖章的。
国图,我的经历是直接从阅览室找书然后复印是不给盖章的,不知道zuojiuer是咋弄的,能详细说说吗?多谢多谢!
中科院图书馆的文献传递不错,只要提供给他们文件的名字,他们会去找,即使他们本馆没有也可以从别的馆调,可以盖章。国内文献一篇不会超过50,加急,馆际互借会贵一点点,有发票。
三是,公证。最好查好哪个图书馆有需要的文件,找公证处的公证员一起去图书馆,当着他的面复印。这个效力可以与原件媲美,但是最贵,一趟弄不好要超1000了。
补充一下,图书馆的人要是问调文献做什么用的话,最好别说是做“证据”,他们会担心承担责任而不愿意盖章,编个其他理由吧........
案馆没去过,期待牛人解答
国图现在有一个科技查新中心,他们的工作人员可以负责检索文献并打印出来,这样作出来的文献他们会出具一份《文献复制证明》,证明中有检索时的一些关键信息以及检索出来的文献复制本,并加盖国图科技查新中心的红章,当然了,这个工作是收费的。这有一个好处是,人不用亲临现场,可以给他们发邮件打电话,然后汇款,他们就会把做好的证明寄给你,对于在外地的人很方便,而且费用比公证要便宜得多,公证的话,要去两个公证员到现场,这种出现场的公证没个几千下不来。
自己从阅览室借出来,到复印室印的文献,十年前能盖章,现在早就不给盖了,因为复制是侵犯知识产权的一种行为,国图貌似在这方面吃过亏。
另,这个章复审委是承认的,我经历过的法院也承认。但是在法律上的效力可能始终没有公证那么强,是不是所有法院都在对方当事人不予承认的情况下能够支持,不一定。
p.s.附上国图查新中心的联系方式以方便大家:
010-68419292、010-88545272,邮箱kjck@nlc.gov.cn
版主,本贴要求加分可不可以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