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妞妞  注册会员 | 2010-3-4 03:07:08

Re:绝对新颖性的采用真的会对专利申请产生什么实质的影响吗?

黑妞妞 wrote:
既然增加了无效和诉讼时的任务,现有的无效程序和诉讼程序是不是太烦琐,需要改革一下,免得一个官司折腾几年?如果需要革新,哪个有革新的点子借出来晒晒

并不能单纯理解为“增加了无效和诉讼的任务”。
“绝对新颖性”的引入将专利制度向合理化更迈进一步。比如,国外公开使用过的技术方案,拿到国内申请并获得授权,是不合理的。这种情况在审查中不一定能发觉,但不能排除已经公开的事实。即使获得“对世权”,也可以通过后续的程序纠正。
之所以不能理解为“增加了无效和诉讼的任务”,是因为无效程序还是那个程序,只是提出人可以引入的无效因素多了而已。

以上来自博派专利论坛biopatent.cn/bbs

绝对是增加了诉讼的任务,以前使用公开和其他方式公开的地域标准是国内,现在变成了全世界。利害关系人为了自身的利益,绝对跨国收集证据,那么这在无效和诉讼时专利复审委员会和法院的甄别能力是不是需要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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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ua_ip  注册会员 | 2010-3-4 19:43:01

Re:绝对新颖性的采用真的会对专利申请产生什么实质的影响吗?

在当今的条件下,“非书面公开”的比例非常小。所以,“绝对新颖性”基于法律规范的利益影响也相应地很小。

但另一方面,“绝对新颖性”对无效方举证的实际操作的意义却很大,而且对专利权人一方非常地不利。因为中国的当事人举证国外非书面证据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都不大,这样的规定变化甚至可能造成中、外当事人地位的失衡,也会不必要地加***院方面的负担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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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hua_ip  注册会员 | 2010-3-4 19:44:42

Re:绝对新颖性的采用真的会对专利申请产生什么实质的影响吗?

也会不必要地加***院方面的负担和压力。
ehua_ip  注册会员 | 2010-3-4 19:46:19

Re:绝对新颖性的采用真的会对专利申请产生什么实质的影响吗?

***????

奇怪,发的帖某些部分怎么自动变成“***”???

难道某些部分太敏感???
fanser2008  中级会员 | 2010-3-4 20:22:59

Re:绝对新颖性的采用真的会对专利申请产生什么实质的影响吗?

象征意义更大一些。非书面证据的证明力较难把握。
akite  中级会员 | 2010-3-5 02:02:05

Re:绝对新颖性的采用真的会对专利申请产生什么实质的影响吗?

对审查阶段的影响,我能想到的只有细则第四十八条:

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这样竞争对手可以在申请公开后就给专利局提出意见并提交相应在国外使用公开的证据。
黑妞妞  注册会员 | 2010-3-7 00:36:34

Re:绝对新颖性的采用真的会对专利申请产生什么实质的影响吗?

akite wrote:
对审查阶段的影响,我能想到的只有细则第四十八条:

自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日起至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止,任何人均可以对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专利申请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并说明理由。

这样竞争对手可以在申请公开后就给专利局提出意见并提交相应在国外使用公开的证据。
感觉这个意义也不大,此阶段专利局的审查员不可能有精力、经济、时间去验证举证方的证据的真伪,<审查指南>同时规定审查员对此时提出的意见只作参考,并且没有必要通知提出意见的当事人。哪个审查员会抽风呢?
黑妞妞  注册会员 | 2010-3-7 00:39:21

Re:绝对新颖性的采用真的会对专利申请产生什么实质的影响吗?

那么是不是完善“专利的证据制度”?那一个国家的专利证据制度具有借鉴意义呢?晓得的知声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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