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交了三个案子,一个案子居然是4月份的,当时我刚入职不久,现在看4月份写的东西觉得有很多写得不够好。不过发明人第一次提供的交底书中,背景技术是错的,本发明也是错的,发明人一直到最后也没有理清楚他到底发明了什么。如果不是专利行业的人,可能会觉得我上面那句话说得很狂妄,但事实确实是这样。
发明人往往只盯着他研发出来的新产品,知道他的新产品的技术指标等等,却比较不出来他的新产品与现有技术中的产品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我想,这可能就是专利代理人存在的必然性和价值所在吧。
这个案子从4月份到现在,改了无数遍。到后来直接把原稿放弃,重新写了一遍,改掉了自认为写得很烂的那些文字。现在终于可以交局了,感觉很开心,也很有成就感。 这个发明人如此难缠,如果换一个老代理人,可能早就烦了,甚至会应付他,可是我知道,越是这样的人,越是能锻炼我的能力,所以,我把他当作我的一个机会,不管到最后我有没有完全征服这个发明人,至少我的态度是很认真的。
手上新接了液压的案子,这是我的弱项,我基本算是不懂液压,所以周末在家看了看液压的书,补补这方面的知识缺陷。唉,每接到一个新案子,都得补充学习很多知识,正是印证了那句话:书到用时方恨少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