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题与真题] 关于在先申请视为撤回的问题,谁来回答?

2009-6-19 01:13
337711
honglei  注册会员 | 2009-7-1 23:57:11

Re:关于在先申请视为撤回的问题,谁来回答?

回楼上:

A申请在先,后提出B申请,要求A申请的优先权,A申请被视为撤回。

这时,收到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的情况是针对B申请的,跟A申请本身是无关的。可以恢复的是:重新要求A申请优先权的权利,不是恢复A申请。

已要求优先权的在先专利不能要求优先权,是指B申请已经要求过优先权了,所以不能要求B申请的优先权。但是,如果以B申请为基础提出一项分案申请C,同样可以要求A申请的优先权。
广告位说明
yzhy76  注册会员 | 2009-7-4 23:54:36

Re:关于在先申请视为撤回的问题,谁来回答?

谢谢楼上回答,

申请人收到视为未要求优先权通知书的,可以请求恢复要求优先权的情形:
(4)分案申请的原申请要求了优先权。

这儿指的第(4)种情形是:分案申请C可以请求恢复A的优先权?

那此分案申请又是因何种理由被视为未要求优先权,总感觉(4)的提出没有缘由,主要考虑是为了什么呢?
广告位说明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 冀ICP备05010901号 )|博派知识产权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6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