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bb  注册会员 | 2009-5-14 17:07:22

Re:审查员指出修改超范围,不符合双新颖性 如何理解?

呵呵,最好能把审查操作规程也公开了,要不审查员说这么有创造性的话,是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能容易想到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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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uojiuer  中级会员 | 2009-5-14 23:58:07

Re:审查员指出修改超范围,不符合双新颖性 如何理解?

个人认为,审查指南是给审查员看的,代理人不应该看,是禁书:)
JH001 wrote:
个人认为,《审查指南》里没有的概念不应该出现在专利局的发文里。

SO,审查员超范围了[s: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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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lo3000  注册会员 | 2009-5-15 18:44:48

Re:审查员指出修改超范围,不符合双新颖性 如何理解?

[s:9]禁书喜欢看的人才多。
benvin  注册会员 | 2009-5-22 00:30:20

Re:审查员指出修改超范围,不符合双新颖性 如何理解?

这个貌似我也发过,结果代理人打电话说你这个是不是培训时老师教的。。。。。。。。现在有的老点的代理人实在是瞧不起俺们审查员儿啊!

然后俺就很礼貌的告诉他,正是由于现在修改超范围的把握审查员和代理人,尤其是外国申请人不同-----也怪代理人,都翻译成disclosure。。。
为了便于外国申请人理解,特意引用了 欧洲 提出的 双向新颖性。

哎。
whiteice  中级会员 | 2009-5-22 04:45:19

Re:审查员指出修改超范围,不符合双新颖性 如何理解?

sunkee wrote:
严重同意,这个太机械了,违背了专利法设立33条的立法本意。就跟用1+1=2的标准来判断。
你认为33条的本意是什么呢?
现在对于修改超范围要求相当的严格,还是各位代理人在撰写上好好下功夫吧!
提高自己的能力是正道!
shenqifeifan  专利审查员 | 2009-5-23 02:48:31

Re:审查员指出修改超范围,不符合双新颖性 如何理解?

sunkee wrote:
应该是审查操作规程里的。。。这审查员够牛!
规程里也没有说一定得用双新颖性判断是否超范围呀,新颖性判断法只是是否超范围的一种参考做法而已
烦人啊  中级会员 | 2009-5-27 00:55:57

Re:审查员指出修改超范围,不符合双新颖性 如何理解?

从这个说法来看,只要是增加特征的,应该都可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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