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将其补入发明内容部分,使得权利要求书能够得到说明书的支持,但是不能补入新的实施例
审查指南第二部分第二章3.2.1节
在判断权利要求是否得到说明书的支持时,应当考虑说明书的全部内容,而不是仅限于具体实施方式部分的内容。如果说明书的其他部分记载了有关具体实施方式或实施例的内容,从说明书的全部内容来看,能说明权利要求的概括时适当的,则应当认为权利要求书得到了说明书的支持。
当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的部分或全部内容在原始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已经记载而在说明书中没有记载时,允许申请人将其补入说明书。但是权利要求书的技术方案在说明书中存在一致性的表述,并不意味着权利要求书必然得到说明书的支持。只有当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从说明书充分公开的内容中得到或概括得出该权利要求所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时,记载的技术方案的权利要求才被认为得到了说明书的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