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问题讨论] 卷三的几个疑惑

2008-11-2 23:36
392117
景运嘉文  版主 | 2008-11-3 02:00:55

Re:卷三的几个疑惑

我没参加考试。
2不好随便乱说。
但1是肯定不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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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kee  中级会员 | 2008-11-3 04:20:17

Re:卷三的几个疑惑

1,不能删,从解决技术]问题的角度是必需的,真空油炸是脱油的关键步骤。另外,这种删除属于审查指南规定的“不允许的删除”。
2、关于如何概括,我是把实施例2的那部分照抄了,实在不知如何简写,权且也没其他实施例,不知如何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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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lq  注册会员 | 2008-11-3 19:00:33

Re:卷三的几个疑惑

关于1想问下如果删了会扣很多分吗
fanser2008  中级会员 | 2008-11-4 00:13:05

Re:卷三的几个疑惑

修改超范围
fangchenzhjy wrote:
我认为不用将真空条件下进行离心处理的技术特征作为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定技术特征。因为对比文件1没有公开0.02MPa至0.08MPa且沸腾温度为80度至110度的技术特征,该技术特征可以作为本发明独立权利要求的特定技术特征。尽管对比文件1公开了0..08Mpa的气压和105度至110度的温度范围,但是没有公开(0.08Mpa,110度)这个点。具体地说,对比文件1公开了(0.08Mpa,105度)和(0.10Mpa,一个大于110度的温度)这两个点,而本发明公开(0.02Mpa,80度)和(0.08Mpa,110度)这两个点,因为在其它条件一定的情况下,物质的沸点与气压成正比。而且,对比文件1没有提及“防止对人体有害的物质”的有益效果,仅仅提及含油量低。本发明的整体油炸温度低于对比文件1的油炸温度,导致油脂可以反复利用,而且油炸食品的保存期限延长。
slyhy  注册会员 | 2008-11-4 00:20:03

Re:卷三的几个疑惑

ermannoolmi wrote:
1.能不能删去油炸的真空条件,加入离心的真空条件,觉得油炸的真空条件不是必要技术特征,想删了,不知道可不可以,回来翻审查指南也没什么定论,删去一个特征,再加入一个特征,到底行不行。
2.设备关于离心的真空条件,到底应该怎么写,我写的是油炸装置和离心装置直接相连,利用真空装置,使油炸装置和离心装置处于真空条件。
不能删除油炸真空条件,说明书中明确写了这么一句话:大意是真空油炸对于本发明是必要的。如果删除,技术方案得不到说明书的支持。
勇敢的心心  注册会员 | 2008-11-4 00:21:58

Re:卷三的几个疑惑

肯定不能删油炸的真空条件
tfrc  新手上路 | 2008-11-4 00:43:28

Re:卷三的几个疑惑

[quote]ermannoolmi wrote:
我的产品权利要求是这样写的:一种用权1所述的方法制得的马铃薯片,不知行不行,这都是平时受客户的影响,唉,

方法得保护的话,使用该方法得到的产品相应得保护,没有必要再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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