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无效/诉讼] 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2008-7-9 02:06
533410
杨介寿  新手上路 | 2008-9-7 19:43:09

Re:侵权责任如何承担?

我的理解。虽然系同一个产品,但由于侵权产品不是必然同时具有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的相应必要技术特征和外观特征(如果某一产品只能采用特定的外观,那么该外观设计授予的合法性就值得质疑了),本案的情形应理解为分别侵权,而不属于请求权的竞合问题。

我遇到过类似案件。实践中,专利权人分别起诉侵权人侵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法院分别受理。实用新型判决后,法院认为在外观设计侵权方面亦应另行判决,但在赔偿额方面将会考虑两案系同一产品这一因素。我赞同该院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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