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就专利说一点自己的看法

2008-2-9 2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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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什么是专利。
专利是国家为了鼓励公开发明给予的特权。这种特权有三种特点:期限范围内垄断权、经济特性和全面公开面对社会特性。
专利是跟钱挂钩的,决定一个专利好坏与否的途径是市场,而不是审查员。审查员仅仅是尽可能的从法律层面保证一个申请的合法性。我说尽可能,是因为审查员也是人,也有工作压力,也有技术的缺陷,所以出现少量的错误并不是没可能的。当然是极少量,毕竟还有质检。
拿到授权后并不代表钱就回来,更多的时候可能是期待多年无结果。甚至是法律关系,别人也盯着你的钱啊。所以复审委,2级司法就是存在的依据了。

2、我国的专利策略
我国的专利制度还是很晚的,第一部专利法84年才颁布。而且以往专利概念也很多人不care,所以专利数量少,质量也不高,很多都是国外的申请。现在国家为了不至于让企业吃亏,所以实际上实行的是先数量的策略。先把数量搞起来,当然质量是肯定要保证的。这个道理很好理解,2个专利,选50%的精品率才1个;2w个专利,选1%的精品率都有200个。只有先把数量做上去,才有谈判的底气,然后可能再抓质量。

3、创造性
三性里边,实用性的考虑是很少的,提交的不具备实用性的申请太少了(要是多点多好啊)。新颖性是很死板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但创造性因为存在一个技术启示的问题,所以具有相当的灵活性。现在美日欧基本上都采取放宽创造性的浅规则,目的就是对外,而且尽量不在法律层面扼杀可能存在很大市场价值的申请。比较明显的例子,可以参考带橡皮头的铅笔的那个案子。

4、国内的理解
国内的情况比较特殊,很多人对专利没有啥认识,只是觉得拿个本子,能评个职称,拿点奖金,还有的就是骗人了,比如依靠一堆实用新型打专利旗号的广告。
国内的技术人员,很多人应该说是比较死板的。认为我做了就是我的,看上去都一样,认为专利局瞎搞,他们并不考虑权力要求保护范围的问题,而这个却是专利的根本。所以对这个东西,只能靠时间和吃亏教育。最常见的是高校先发表一个论文,然后申请个专利。

先说到这,想到那说到那,大家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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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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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四水  中级会员 | 2008-2-13 16:53:39

Re:就专利说一点自己的看法

恩,说的非常到位,非常符合中国的现实情况啊!

顶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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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lmey  高级会员 | 2008-2-14 18:11:40

Re:就专利说一点自己的看法

关于维持费

有很多人觉得维持费高
维持费为什么每年都增加
就是希望专利权所有人如果手中的专利没有市场前景
就最好自己放弃
使之进入公众领域

因为专利归根结底是一个钱的问题
那么用钱来解决这个问题也是很自然的事情

国内很多人还是死观念
拿着一些“基本上没有价值的”专利
梦想着有一天能赚到钱
或者靠着专利证
获取如职称等各种荣誉
这个从根本上是违背专利制度的思想的

专利在中国
任重而道远
laoniulyb  中级会员 | 2008-2-16 01:29:21

Re:就专利说一点自己的看法

专利制度到底是什么呢?
在一个经济实体的模型中,如果交易双方的交易过程中,产生了对外的效果,这种效果被称之为外部性。外部性分为负外部性和正外部性,典型的负外部性是环境污染,而技术溢出则是典型的正外部性。一个商业实体,在技术创新的过程中,不但完成了产品的交易,还为整个社会带来了技术溢出,这就是正外部性。对于负外部性,政府一般通过税收和许可证的方式来管理;而对于正外部性,政府则通过产业政策和法律将外部性内部化,专利制度就是典型的应对技术溢出正外部性的手段。这是专利制度的经济学渊源。
之所以称之为外部性,是因为对于交易双方而言,这种特性并没有表现在交易双方的需求和供给曲线上,因此交易双方不会为此留意什么,这会导致负外部性对社会的损害,同时对于正外部性也会忽视。而政府通过产业政策或者法律将外部性内部化后,这种外部性则成为交易者成本-收益分析中的对象。因此,专利,实际上做为一种专利持有者的资产,是法律赋予,并由法律负责维持运行的。
如果法律的实施和执行没有为这种资产提供相应的运作机制,那么这种资产就没有成为资本的可能,这是理性经济人的必然选择。
专利资产的价值链包括:专利挖掘——专利申请——专利授权与维持——专利评价与评估——专利变现(或者变为市场控制力或制衡力)。在这个价值链中,最终能够使专利变成资本的是最后一个环节,这个环节主要是商业上的运作,但商业运作的前提是强有力的法律保护,没有这个前提,商业上的运作不可能实现。
外国企业在中国大规模部署专利及其它知识产权,他们赌的是这种资产的价值兑现,赌的是中国对技术创新和其它无形垄断实施强有力的法律保护,而中国加入WTO,无疑使这种赌具有了很大的赢率。
但中国政府一方面面对国际承诺压力,一方面面对国内民族企业的弱势,一时难以取舍,只能一方面做出姿态,一方面通过政策引导国内民族企业觉醒。所以,17大对创新和知识产权才有专门的论述,但国内的立法和法律保护力度却没见有实质性的加强。
专利发展到今天,尤其是由欧美日集团控制下的专利规则,已经把专利制度这种旨在抵消技术溢出外部性的法律制度发挥到了极致,以至于把这种由外部性冲抵的的内部性变成了主要甚至是唯一的赢利手段,以抵御产业空心化带来的经济衰退。看看耐克、阿迪这些品牌运营者,他们拿着大额利润,但却不进行生产。如果没有知识产权法律制度,这种运营模式将覆灭。
发展中国家在产业链的制造端,由于廉价的土地和劳动力资源,使得产品成本如此低廉,发达国家根本无法进行竞争。那么发达国家唯一指望的就是牢牢控制住研发和品牌,而控制这两者,唯有求助于法律和国际规则。法律具有主权性,所以国际规则就成为发达国家的重要手段。WTO——这种为全球化和自由贸易而生的国际组织,理所当然地成为国际规则的最好发布主体。
所以,专利制度已经远远超越法律的视野,进入国家经济博弈的视野。加入WTO后的中国,专利制度已经不仅仅是国内的法律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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