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在一个关于电学装置的发明专利中,装置包括好几个模块,写权利要求时,看到有的写法是只写这个装置包括1,2...等,但是没写1,2...的具体连接,是不是这样写比写模块间的连接方式保护范围更大,这样写的可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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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dstar  中级会员 | 2008-1-3 00:21:59

Re:请教这种情况?

看一下审查指南是怎么要求的
一般来讲,有的电学方面的专利是有这样写的,如果说以你描述的别人的这样的写法能被授权,说明就可以的(专利是对个案分析,你这种笼统的问法真的比较难回答)
电学方面的专利,好像没有太多只是罗列模块的,因为不是机械专利,所以连接方式有时候不会写进去,机械专利一般都会写各个元件的连接方式及连接关系
如果将电学的一些专利用机械专利的撰些方式写出来,你就会发现,你的权利要求书就保护了具体实施例。

虽然有些专利已经授权了,不过写的水平真的不敢恭维
找一些大公司的看一下,如果读美国专利没有问题,建议看一下美国专利的写法(大公司,美国专利代理人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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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tentpool  新手上路 | 2008-1-3 01:13:25

Re:请教这种情况?

目前中国专利权利要求的撰写要求基本上还是延续原来专利局机械处的当家审查员在任是弄的一套原则,没有太多变化。已经很难适应通信和计算机技术快速发展的需要了!可惜电学和通信的审查员目前不太敢创新,只好用机械领域的要求来套电学领域的权利要求,这对中国争取专利大国的地位不会有太大帮助。
simon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3 16:50:54

Re:电学装置发明 只写这个装置包括1,2...等,但没写具体连接?

xiaohua wrote:
请教在一个关于电学装置的发明专利中,装置包括好几个模块,写权利要求时,看到有的写法是只写这个装置包括1,2...等,但是没写1,2...的具体连接,是不是这样写比写模块间的连接方式保护范围更大,这样写的可行吗/?
重点是要让审查员认为这么写出来的权利要求是清楚的,否则后续程序中也得改吧。
borsch  中级会员 | 2008-1-3 17:06:02

Re:电学装置发明 只写这个装置包括1,2...等,但没写具体连接?

自己判断下这样的权利要求是否构成完整的技术方案
redstar  中级会员 | 2008-1-3 17:12:53

Re:电学装置发明

从法系上讲,中国属于大陆法系国家。德国也属于大陆法系国家。
中国在制定专利法体系的时候应该是参照德国的专利体系来制订的
所以专利法立法的基础学术原理与海洋法系的美国等,有着很大的不同
美国专利体系也是随着科技的创新与发展而随着发展的,所以随着信息技术,生物技术的发展,美国专利体系本身正在发生一些较重大的变化,这样也引导着技术创新及新成果的不断发展。
美国早期的专利判决一般较照顾发明人/专利持有人,这样有利于促进发明成果的专利申请及公众对创新技术的了解,同时也促使了其它发明人在新技术基础上做更大的改进,以进一步促进技术创新。
中国采用的中心限定原则,可以对比看一下中国专利的撰些,尤其是专利权所有人是中国人的,一部分专利写的相当相当的窄,从整体看,其权利要求书实际上就保护了实施例。外国在中国申请的一些专利甚至比我们国内的好多专利申请文件写的好。

一部分人撰些专利,由于本身对技术的理解及个人对专利本身的研习的深度,往往没有办法去把握,如何才能使得专利保护的范围可以更大。进而影响到不知道如何去判断专利范围,使得一些专利申请被无效,在遇到专利侵权时,不知道对方的专利范围有多大。
专利需要写,书更需要看。边做边学
正常的上班时间只属于你热爱的这个事业的一小部分,其它的还要自己去不断的补充
xiaohua  注册会员 | 2008-1-3 21:11:20

Re:电学装置发明 只写这个装置包括1,2...等,但没写具体连接?

谢谢大家的热心指教~~
resun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8-1-3 21:55:58

Re:电学装置发明 只写这个装置包括1,2...等,但没写具体连接?

xiaohua wrote:
请教在一个关于电学装置的发明专利中,装置包括好几个模块,写权利要求时,看到有的写法是只写这个装置包括1,2...等,但是没写1,2...的具体连接,是不是这样写比写模块间的连接方式保护范围更大,这样写的可行吗/?
有可能关于各个模块的定义,已经能够明确出来各个模块的功能以及放在一起如何工作的问题了,并不需要再去说明如何连接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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