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掌柜 wrote:
作为一个专利工作者,大家应该都知道富士康集团法务部中出身的专利人员在行业内无论从人数上还是从素质上都是一时之选。只要在富士康集团法务部中呆过两年以上的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都具有丰富的经验及处理技巧,比如上海的吴锦伟代理人、刘大江代理人、北京的董烨飞代理人、深圳的朱思全代理人都曾经处理过大量的、需要极高技巧的专利案件。
富士康集团法务部的人员现在在中国主要分布如下几个城市,上海、北京、广州、深圳,每个城市都有超过20人的队伍,这些人在当地如今都是比较成功的专利人员。那么,我们如何看待富士康出身的这些专利代理人员,如何在现阶段学习富士康对于专利人员的培养方式?这成为当前一些民营企业及其它准备培养自己的专利人才的单位所需要解决的问题。
对于以上问题,大家有什么看法或先进经验,请大家讨论。
从字里行间可以感受到LZ很为出身F公司而自豪。我从入行以来,的确接触到很多F公司的人,有的是代理人,有的是IP审核人,散布于各代理所和企业。平心而论,他们的水平参差不齐,有高有低。
“只要在富士康集团法务部中呆过两年以上的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时,都具有丰富的经验及处理技巧”,这种说法只适合一小部分人,不适用于泛指。也许LZ的水平很高,所以接触的也都是高水平的人,才会产生这种错觉。
我认为,除了专业领域不同以外,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应该和对其它员工的培养没什么区别。以培养技术人才为例来说,刚进企业的技术人员,也都要经过上岗培训,由有经验的师傅带。另外,企业还需要为员工提供更多、更高层次的培训,并提供一个良好的经验交流共享的平台。
我个人认为,国内很多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不如F公司的原因不在于不知道如何培养这方面的人才,而是不重视知识产权,没打算在这方面培养人才。中国的企业家都是很聪明的,很多事情不是他们做不好而是根本就没想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