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发明人 wrote:
我发明了“超声波脱盐脱水专利技术”国内外十余项专利,由于审查员的无知与不负责任,被国内抄袭者,大量地申请专利,并获得授权,抄袭者有教授,有“一级专家”,有无赖的商人,其中抄袭专利申请中有3项发明专利在实审阶段,我已提交了异议证据材料,另外有4项实用新型已授权。中国专利维权的成本太高了,这种猖獗的抄袭行为,大有“法不治众”之势,通过无效的方式的程序太繁琐,流程太长,这样下去,以后还不知有多少抄袭者,我不知如何应对,所以,我苦恼!
2007年8月27日,专利局令,2007年10月1日起执行,对“非正常申请专利”的抄袭行为作出特别的规定和处理措施,不知能否通过此方式起到杀一儆百,一劳永逸的效果,现不知如何操作,通过何种程序,向哪个部门提请审理!!
凡是冠以专利技术的,都是已经被授权的,别人在此基础上经过改进的新的技术方案是可以获得授权的,此时和您的专利获得与否不冲突,如果觉得不该授权,有无效程序可以走。
为了平衡专利权人和民众之间的权利、义务,授权很谨慎,需要时间,同样,无效也很谨慎,需要时间。
您的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不一定完全采取无效,通过沟通的方式能解决更好。
如有可能,还是建议委托专业人员帮助您解决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