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我认为对比文件1不构成抵触申请的理由
chemistry wrote:
我对专利法、细则及指南中关于抵触申请的理解是:
只有发明才能构成发明的抵触申请,实用新型构成实用新型的地处申请。
发明不能构成实用新型的地处申请,反之亦然。
只是讨论,仅仅是就事论事,不要搞人身攻击,欢迎加入!
在实务里面还是不能允许同样的发明和实用新型都授权的。。。抵触申请的本质意义在于不能让两个相同的专利授权。这样保护起来就乱套了。
题外话,在实务里,有的申请人对于相同的技术方案同时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因为实用新型不经过实审,所以很快授权得到专利的保护。但是当发明专利授权之前,审查员会发通知书请发明人放弃两者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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