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没人回答,我自己来说说目前为止我找的情况
资料查找:
在MPEP里有提到说如果要要求外国的优先权,应该提交先前专利的申请日和申请号.
但我觉得这个并不能说明最后公布的文件中一定写得是申请号.
咨询他人:
有两个有专利事务经验的都说应该是申请号,因为既然是优先权,就要拿出最早的号码.而且要求外国优先权时,被要求的母案状态是无关的,不管它被撤回,驳回等,所以应该是申请号.
但有一个美国专利律师说:
绝大多数是申请号,但不排除12个月内母案就被公开和授权的可能,所以也可能是公开号和专利号.
到现在并没有定论.可能只有uspto才能给出他们到底公布的是什么号的结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