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lft17 发表于 2011-11-8 04:29:38

果汁舅舅说:权1用新颖性无效不掉!

权1用茶叶那个对比文件来无效,新颖性,
就是说滤网要看作隔挡片的下位概念,下位破坏上位新颖性,
仔细想想,所谓下位破坏上位,有点站不住脚哦。
如果滤网破坏隔挡片新颖性,那么把涉案专利的那个上位概念隔挡片改成茶叶里面那个下位概念滤网,按理说应该没问题吧;
但是,改了之后行吗?

果汁舅舅如是说。。。

bp2011 发表于 2011-11-8 04:50:20

Re:果汁舅舅说:权1用新颖性无效不掉!

这个问题我也考虑过,如果要往深处讨论,用附件2来无效的权1的新颖性说服力不足。如果说隔挡片和滤片是相同内容的技术特征,总觉得强词夺理;如果说滤片是隔挡片的下位概念,4份文件中找不到相关支持;如果说隔挡片是惯用手段,惯用手段属于公知常识,在无效程序中需要单独举证的。总之,很难说服。

kkrt 发表于 2011-11-8 06:04:01

Re:果汁舅舅说:权1用新颖性无效不掉!

想这么多干嘛,有理由就写上,谁也没有100%的把握啊。
这是考写请求书,又不是考怎么打赢无效,实战中人家针对你的无效还能改,谁能确保无效掉?

haijun4088 发表于 2011-11-8 07:38:13

Re:果汁舅舅说:权1用新颖性无效不掉!

你舅舅在果汁局吗

.

teikaishyo 发表于 2011-11-8 15:49:09

Re:果汁舅舅说:权1用新颖性无效不掉!

附件2除了虑网片还有虑网下面的贴膜,虑网和贴膜两个部件和起来起到了和隔挡片相同的功能,因此,两个部件和起来相当于隔挡片。

zhdife 发表于 2011-11-8 16:25:32

Re:果汁舅舅说:权1用新颖性无效不掉!

teikaishyo wrote:
附件2除了虑网片还有虑网下面的贴膜,虑网和贴膜两个部件和起来起到了和隔挡片相同的功能,因此,两个部件和起来相当于隔挡片。

我也是这么想的,也是这么答的

Fone 发表于 2011-11-8 16:31:12

Re:果汁舅舅说:权1用新颖性无效不掉!

下位 就能破坏 上位 的新颖性啊, 比如: 铜 能 破坏 金属 的新颖性 一样啊

qgwei777 发表于 2011-11-8 16:31:58

Re:果汁舅舅说:权1用新颖性无效不掉!

果汁局也不乏烂货

jndk8888 发表于 2011-11-8 17:29:59

Re:果汁舅舅说:权1用新颖性无效不掉!

宣造部分无效
权1无新颖性和创造性
权2无创造性
权4保护范围不清楚

pepperpowder 发表于 2011-11-8 17:56:23

Re:果汁舅舅说:权1用新颖性无效不掉!

我得出了权1享有优先权,附件2是权1的抵触申请,可以用来评权1的新颖性,不能评权1的创造性,将权1与附件2比较,有区别,得出有新颖性,然后用附件3宣告的权1无创造性,不知是杯具还是洗具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果汁舅舅说:权1用新颖性无效不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