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xue01 发表于 2010-11-10 01:12:16

Re:死了死了!我卷三的实务写成两个新申请了!

我觉得也应该是两个申请

楼主怎么对自己一点信心都没有,别人说的未必就是对的,说不定是错的。。。

volliet 发表于 2010-11-10 01:12:53

Re:死了死了!我卷三的实务写成两个新申请了!

我说了分案,但是直接分案写成两个申请了,晕,和楼主一样死了

love远 发表于 2010-11-10 01:14:01

Re:死了死了!我卷三的实务写成两个新申请了!

呵呵,楼主是初次考吗?还没入行吗?

bibubaboom 发表于 2010-11-10 01:16:33

Re:死了死了!我卷三的实务写成两个新申请了!

你在提交的时候为啥写分案?明显应该做两份申请提交啊,之后的问题2不是也说了,如果有多份申请,分别陈述新颖性和创造性啊

q53414310 发表于 2010-11-10 01:19:36

Re:死了死了!我卷三的实务写成两个新申请了!

第一个申请是食品料理机,然后后面的从属权利要求指出,其特征在于包含一个控制刀片双向旋转的电路器件。这样无疑是符合单一性的。然后再对电路器件进行分案,加强此方案的保护。

08年考的油炸食品里关于添加剂的方案也是类似处理的。分案是为了加强保护范围,把方案放入原申请作为从属权利要求是为了防止分案的被无效还能继续保护。

(个人观点,请指教)

love远 发表于 2010-11-10 01:19:40

Re:死了死了!我卷三的实务写成两个新申请了!

bibubaboom wrote:
你在提交的时候为啥写分案?明显应该做两份申请提交啊,之后的问题2不是也说了,如果有多份申请,分别陈述新颖性和创造性啊

请看考题要求,并没有说同时提交啊,感觉你们想多啦

中国政法大学 发表于 2010-11-10 01:43:12

Re:死了死了!我卷三的实务写成两个新申请了!

volliet wrote:
我说了分案,但是直接分案写成两个申请了,晕,和楼主一样死了

恩,都死了,哎。。。

中国政法大学 发表于 2010-11-10 01:45:13

Re:死了死了!我卷三的实务写成两个新申请了!

bibubaboom wrote:
你在提交的时候为啥写分案?明显应该做两份申请提交啊,之后的问题2不是也说了,如果有多份申请,分别陈述新颖性和创造性啊

分案是指把原权利要求书中的部分技术方案分出来,我这不是分案,而是两个申请

雪山飞狼 发表于 2010-11-10 01:58:14

Re:死了死了!我卷三的实务写成两个新申请了!

我写的
独权1,料理机。。。,特征,罩和孔。
接下来8个从权包括最后一个电路控制器的从权
独权9,料理机的制浆方法

然后分案

独权1,电路控制器
独权2,电路控制器的控制方法
一个从权,限制多少秒

请问,我这种写法是不是也死了呢,我是指的分案独权2

多亏了料理机的从权8写了电路控制器,让我分案独权1无忧。

gen 发表于 2010-11-10 03:05:30

Re:死了死了!我卷三的实务写成两个新申请了!

分案的主题为什么要写成电路控制器啊,作为一个产品独立权利要求,它解决技术问题了吗?

我申请的主题是食品料理机,分案申请的主题还是食品料理机,虽然它们是同一种产品,但是它们没有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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