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题的申请人本人的在先申请,到底是可以享有优先权还是抵触申请呢
第三题的申请人本人的在先申请,到底是可以享有优先权还是抵触申请呢我答成可以要求部分有优先权了
但是后来感觉像是抵触申请。
Re:第三题的申请人本人的在先申请,到底是可以享有优先权还是抵触申请呢
有多个技术方案,有的方案享有优先权,有方案不享有,才叫部分优先权Re:第三题的申请人本人的在先申请,到底是可以享有优先权还是抵触申请呢
huangxiong2313 wrote:有多个技术方案,有的方案享有优先权,有方案不享有,才叫部分优先权
这里比如 0.18-0.27 是在在先申请里记载的,而0.27-0.3是在先里面没记载的,我就给理解成部分优先权了
Re:第三题的申请人本人的在先申请,到底是可以享有优先权还是抵触申请呢
大家发表下自己看法吧Re:第三题的申请人本人的在先申请,到底是可以享有优先权还是抵触申请呢
由于是要求本国优先权,因此在先的实用新型申请在本申请提交之日起视为撤回,在先的实用新型不会公开,也就不能满足抵触申请中的“申请在前、公开在后”的构成要件,所以即使本申请的权利要求1的范围大于在先实用新型的范围,也不会被其破坏新颖性。另外,关于是否构成抵触申请不是只看现在是否已公开,还要考虑将来是否会公开。
个人理解。
Re:第三题的申请人本人的在先申请,到底是可以享有优先权还是抵触申请呢
没公开不是抵触申请,我答的是:权1,0.18-0.3
权2,就是在先申请的那个小范围
权2可以享有优先权。
有没有和我一样的啊?
Re:第三题的申请人本人的在先申请,到底是可以享有优先权还是抵触申请呢
楼上的写法跟我的一模一样,不过其他人好像没有这样写的,我现在不相信这样会对了Re:第三题的申请人本人的在先申请,到底是可以享有优先权还是抵触申请呢
kito wrote:没公开不是抵触申请,我答的是:
权1,0.18-0.3
权2,就是在先申请的那个小范围
权2可以享有优先权。
有没有和我一样的啊?
权1享受不到优先权,那就被对比文件破坏了新颖性
Re:第三题的申请人本人的在先申请,到底是可以享有优先权还是抵触申请呢
LS的ls,咱们一起不要灰心啊,没准是少数人的真理呢,呵呵Re:第三题的申请人本人的在先申请,到底是可以享有优先权还是抵触申请呢
kito wrote:没公开不是抵触申请,我答的是:
权1,0.18-0.3
权2,就是在先申请的那个小范围
权2可以享有优先权。
有没有和我一样的啊?
终于有和我一样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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