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新指南中“不允许增加从属权利要求?”
新的指南中提到:“主动增加新的从属权利要求,该从属权利要求限定的技术方案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未出现过。”该如何理解?Re:如何理解新指南中“不允许增加从属权利要求?”
不明白你想问什么?你问的问题太含糊Re:如何理解新指南中“不允许增加从属权利要求?”
应该是说原来没有要求保护的技术方案不能再写入权利要求,从而取得专利权的保护。其来源是“禁止反悔”原则。Re:如何理解新指南中“不允许增加从属权利要求?”
为了节约程序,一般加入新的从属权利要求是不允许的.不符合r51.3Re:如何理解新指南中“不允许增加从属权利要求?”
在考试的过程中,什么从权可以加,什么从权不可以加?Re:如何理解新指南中“不允许增加从属权利要求?”
未在原权利要求书中出现过的新的技术方案不得作为新的权利要求加入权利要求书。Re:如何理解新指南中“不允许增加从属权利要求?”
看看这个帖子 http://zhuanlilaw.blog.sohu.com/153297329.html 应该会解决这个问题的吧?Re:如何理解新指南中“不允许增加从属权利要求?”
这个问题还得看果汁局的实际操作。。不过看其初衷应该是要在撰写的时候将发明点都纳入从属权利要求中,不像以前可以在答复阶段添加了。给考试也代理一定影响。比如08年的模式就不适用了
Re:如何理解新指南中“不允许增加从属权利要求?”
良心代理 wrote:看看这个帖子 http://zhuanlilaw.blog.sohu.com/153297329.html 应该会解决这个问题的吧?
看了该博文,越看越糊涂了
根据我的理解,该增加的内容是指,只要没有在原权利要求书中明确出现的技术方案主动增加到权利要求中就可以不被接收,其实就是任何原权利要求书以外的内容都不能主动以从属权利要求的形式增加,但是应该可以将之前删除了的技术方案重新提成从属权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