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nniferc 发表于 2009-12-14 15:47:37

Re:据说卷三标准答案中是合并权2,3,而不是2, 3, 4

我也是合并2和4的
明显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地维护专利权人的利益
对比文件1中最后那句话就足以拿来争辩了
为什么这么快就要投降,把“气囊”并进去呢!

kittymiao 发表于 2009-12-14 16:18:15

Re:据说卷三标准答案中是合并权2,3,而不是2, 3, 4

LS的,小道消息是合并2和3,你合并2,4也不对啊

haiyanbai 发表于 2009-12-14 16:50:56

Re:据说卷三标准答案中是合并权2,3,而不是2, 3, 4

我到也觉得将气囊和振动器合并起来,也能实现功能了。加隔板会更好。而D1中已明显指出它不能用气囊。具体说不清了,只是感觉吧。

mashifei 发表于 2009-12-14 16:51:57

Re:据说卷三标准答案中是合并权2,3,而不是2, 3, 4

显然是合并2、4,3做从权。
肯定是发帖那家伙弄错了。白痴一个。

haiyanbai 发表于 2009-12-14 16:52:31

Re:据说卷三标准答案中是合并权2,3,而不是2, 3, 4

但是我觉得即使合并,也只可能是2.4合并吧,怎么能把4:振动器放从权呢?

hero7 发表于 2009-12-14 16:58:38

Re:据说卷三标准答案中是合并权2,3,而不是2, 3, 4

合并2,3?搞笑死了

合并2,4都还有那么一点道理

根据06,07,08年的出题及答题思想,本年标准答案应该是合并2,3,4,删除5,6,如果果汁局答案不是这样,那么从09年开始,答题标准会改变很大!等着看争议吧!

果汁局如果想把这个考试弄成一个天才少年脑筋急转弯大擂台,那我建议他每年换不同的评分标准,看看有多少人要问候他脑袋是不是被门板夹过

lxl22 发表于 2009-12-14 17:20:40

Re:据说卷三标准答案中是合并权2,3,而不是2, 3, 4

合并权2,3是有道理的,因为无效请求中并没有指出权4引用不清楚。

烟笼眉 发表于 2009-12-14 17:56:22

Re:据说卷三标准答案中是合并权2,3,而不是2, 3, 4

我看出题的意思是只要合并2、3,4作从权这样,我考试的时候也不知道怎么做,只是想范围宽一些吧,就只合了2,3

少用的 发表于 2009-12-14 18:10:30

Re:据说卷三标准答案中是合并权2,3,而不是2, 3, 4

hero7 wrote:
合并2,3?搞笑死了

合并2,4都还有那么一点道理

根据06,07,08年的出题及答题思想,本年标准答案应该是合并2,3,4,删除5,6,如果果汁局答案不是这样,那么从09年开始,答题标准会改变很大!等着看争议吧!

果汁局如果想把这个考试弄成一个天才少年脑筋急转弯大擂台,那我建议他每年换不同的评分标准,看看有多少人要问候他脑袋是不是被门板夹过


我们所里的辅导老师说,有可能答案是合并2、4,留下3,并且5、6都不删除,
如果是这样那我就又死了
明年再来了

asun_su 发表于 2009-12-14 18:12:20

Re:据说卷三标准答案中是合并权2,3,而不是2, 3, 4

我就是删除权1,合并权2和权3的。但我现在不记得权4的内容了。权5和权6做了修改。还增加了三个从属,一共9个权项。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据说卷三标准答案中是合并权2,3,而不是2, 3,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