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义务”,对吗?
“实施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义务”这句话对吗?专利权人难道一定要实施其专利?(专利法第11条:实施专利权,是指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 自己不实施,而是许可他人实施呢?这让我有些困惑。因为在杨立的那本2008年真题分类精解中,第一章第21题:
12.专利申请的发明人(设计人)拥有或承担以下哪些权利或义务?
A. 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权利
B. 在专利文件中不公开姓名的权利
C. 实施专利的义务
D. 在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之前对其发明创造进行新颖性检索的义务。
答案:AB
他对选项C的解析是:实施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义务,而不是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义务。因此选项C错误。该解析内容如下附件:
(我总觉得这样解析有点不对头。我觉得应该从“实施”的定义这个角度来否定选项C)
Re:“实施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义务”,对吗?
不对吧,应该是权力而不是义务Re:“实施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义务”,对吗?
我觉得实施专利是专利权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当然可以许可他人实施了。Re:“实施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义务”,对吗?
易水 wrote:我觉得实施专利是专利权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当然可以许可他人实施了。
杨立的那个解析,你怎么看?他的那个表述应该是错了吧
Re:“实施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义务”,对吗?
权人如果一定时间内不实施或充分实施,会被申请强制许可的,从这方面看,有义务的色彩;但是枪支专利的权人,未必有权利制造枪支,这样看说是义务就一定不对了Re:“实施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义务”,对吗?
哪有这个义务啊?!尤其是haqianmm 分析的也很有道理,书上的也不一定都对~
Re:“实施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义务”,对吗?
专利是禁止权而非实施权,从这个方面来说,实施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义务似乎也欠妥,因为有可能专利权人本身由于还有其他专利等条件制约无法实施专利。Re:“实施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义务”,对吗?
《专利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不实施专利权,又何必申请专利权来获得保护呢?直接公开技术不就得了
Re:“实施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义务”,对吗?
既不能说是专利权人的义务,也不能说是专利权人的权利;专利权是一种排他权。在从属专利的情况下,专利权人实施自己的专利技术是有可能侵犯他人专利权的。书中的解释应该是错误的。Re:“实施专利是专利权人的义务”,对吗?
恩,同意易水、haqianmm、siris和cafu1985 的说法,书上的解释的确错了。“实施”不能说是专利权人的义务,只能说是专利权人的权利(作为或者不作为皆可)。 在不作为的情况下可能会被强制许可,但是并不能因此而剥夺了专利权人本身的实施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