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真是烦死了!申请个专利可谓一波三折,一周前代理人告诉我说专利局给他们发了个补正通知书,第二天就必须回复,否则视为撤回申请。实在倒霉,刚好,那时我的邮箱出了问题,打不开邮件,所以我不知道此消息,错过了答复专利局,结果前功尽弃,被撤回了申请。
其实补正书也就是要我提交实用新型的正投影视图(当时没交),我就搞不懂了,这样的补正书应该在受理通知书下达之前发下啊,怎么审查了近一年才发现专利视图不全?而且答复专利局的通知书的期限怎么那么短?貌似只有两三天时间,怎么会这样?
更夸张的是代理事务所对可能被视为撤回申请这样严重的事却丝毫没重视,只是发一个邮件就在没有联系我了,而他们应该知道我的两个邮箱;即便联系不到我,自己制作视图也不难吧(立体图、六面图他们都有),就这样申请了近一年又要重新申请。真对其专业程度生疑。
请问大家,对重新提交的申请,专利局视其为完全新的申请,还是从中断处接下去继续审查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