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巴跳 wrote:
从垃圾做起把,垃圾多了以后才会有珍珠的.我原来服务过的一家公司也是这样,几年内申请了N件垃圾专利,后来终于搞了个极有价值的专利出来.一次老板酒后吹牛:其实我也知道前几年申请的都是垃圾,但通过申请可以锻炼研发人员,促进公司与事务所的磨合,所以后面有机会的时候才能把专利做好.
这个话题比较有意思。
记得在前不久,某晚报的一位记者来到公司采访关于中小学生申请专利的事,当时,省市知识产权局刚刚下文鼓励学生申请专利,你猜猜我的同事怎么接受采访的。他说:“中小学生的专利95%都是垃圾”!很快,记者汇报工作,省市知识产权局都知道了,市局要求公司开除这个员工,闹腾了好长时间才算平息。
显然我的同事的估计不太准确:不是“中小学生的专利95%都是垃圾”!而是“中小学生的专利99.99%都是垃圾”!这是事实,但事实能随便说吗?即使是事实,那也不是知识产权制度追求的目标。专利制度追求的是从这一大堆的垃圾中间找到0.01%的黄金。
“从垃圾做起把,垃圾多了以后才会有珍珠的”,才真正道出了专利制度的真谛。从另一个侧面重复了林肯的话:“zhuanlizhidushi tiancaidehuojiashangliyideyou”.看来我的同事还是没太明白。
下面是我的一点见解,提出来看看有没有道理:
专利制度是一个体系,或者说是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中,程序衔接、 互为前提,若运作正常的话,市场主体都能得到好处:就拿下面的例子来说: 一个企业拿来一个技术方案要申报专利,这时候你千万不要说是“垃圾 ”,因为:
A、企业虽然花了小小的一笔代理费和官费,但从一开始就能获得好处,最起码的是宣传效果,君不见某某企业老板吹嘘说,我们又有多少多少专利申请!
B、 从代理人的角度来看,这个看似“垃圾的”技术给自己带来了好处,首先是赖以糊口的代理费!如果不能授权,那也是技术本身的因素,而不是撰写的原因。
C、如果能够顺利授权,企业和代理人都皆大欢喜。企业又可以用来做宣传,市场的效应又有谁能说的清呢?企业在宣传中挣到了大笔的钱。国家也是受益者,因为其中一部分作为利税上交了国家。大大小小的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也是受益者,因为授权量的增加本身意味着当地政府的工作落到了实处,工作业绩有了,奖金就有了,也可以升官发财了,难道不是好事?这也体现了和党中央保持一 致的最高要求。
D、一段时间以后,企业产品销路好,发了财,假冒伪劣都来了,侵权诉讼和无效都来了。不要紧,这个时候的受益者主要是专利律师、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复审委、人民法院。他们或者是赚到了钱,或者是奠定了自己在社会上的存在的价值。
终于有一天,那个技术被无效掉,因为不具备新颖性、创造性。但这也不要紧,一方面各个主体因为闹腾了一番,该拿的都拿了。另一方面,大家伙都有了工作,解决了就业问题,真是皆大欢喜!
一个看似“垃圾的”技术——申请——审查——复审——授权——侵权诉讼——无效——一个看似“垃圾的”技术,一个轮回,各位神仙都能有好处,至少没有损失,怎么能说是垃圾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