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这个案子非常有意思。
记者是不是收了别人的钱,这篇报导写的极不客观,完全是一面之辞而且很不专业。
现在国内专利无效的诉讼越来越多了,大侠们讨论讨论这个,让我们学习学习。
我对这个案子完全没有了解,单凭这个报导我倒觉得专利持有人申请专利的时候可能有失误,把保护范围写的太宽结果落入了一个很老的专利里面了。
不过这纯粹是猜测。
2007-06-06 06:45:50 来源: 中国青年报(北京)

  核心提示:一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最高荣誉“中国专利金奖”和世界尤里卡发明金奖的专利,在其持有人即将在标的为2980万元的专利侵权案中胜诉时,被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无效,让持有人的专利诉讼落空。
中国青年报6月6日报道 一项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的最高荣誉——“中国专利金奖”的专利,其核心技术被国家保护了十几年。可最近,就在专利持有人即将取得2980万元天价专利侵权赔偿的时候,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却宣布,“该专利全部无效”。

当年参与鉴定的众多权威专家,以及评选中国专利金奖的众多专家评委年前犯了低级错误?还是如今的复审委工作人员弄错了基本概念?

目前,专利持有人郑红专非常想弄明白:究竟谁在拿国家专利金奖开玩笑?他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告到了法院。

侵权者多是熟人

1991年,河南发明人郑红专获得名为“一种轧辊小挠度、高刚度轧钢机”的国家发明专利授权。第二年,郑红专夫妇研制出国内第一台完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XGK发明专利轧机,并于1993年9月4日通过了由当时的冶金工业部组织国内权威轧钢专家进行的科技成果鉴定。

对此,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曾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评价:这台完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XGK轧钢机,使我国第一次在板、带钢轧制领域站在了世界先进钢带产品加工生产的前列,改变了钢带精密加工设备依赖进口的局面,并从根本上解决了轧机轧制时轧辊带来的挠曲变形的世界性难题。

1995年,发明人郑红专夫妇创办郑州拓普轧制技术有限公司,公司陆续发明XGK轧机专利90多项,在世界62个国家和地区申报并获得专利授权,专利于2004年获得世界尤里卡发明金奖,2005年又获中国第九届专利金奖。目前,他们已经完成了第六代技术的研究。

据悉,进口一台同类轧机需两三亿元,而郑红专夫妇发明的XGK专利轧机只需6000万元左右,而且在技术和性能方面领先。

原创发明的高额利润,使郑红专夫妇的专利轧机迅速成为被侵权的目标。据拓普公司总经理赵林珍介绍,一台轧机的制造成本只有1000多万元,但公司因为前期投入了巨额研发成本,目前光每年的专利维护、申请等费用就高达4000万元,折合到每台轧机的成本达到4800多万元。但同类的侵权产品,市场上却只卖3000万至4000万元,利润高达数千万元,抢占了市场,给拓普公司带来了巨大损失。

2001年以来,仿制拓普公司的轧机生产先后在广东、山东、山西、江苏等地出现,专利拥有人却从未授权这些企业生产。据统计,目前市场上已知的涉嫌侵权生产企业已有10多家,加上合作涉嫌侵权轧机的企业已经超过50家。

从2002年起,郑州拓普在全国展开大规模的打假维权活动,至2006年的4年间,该公司至少为此进行了6起巨额诉讼。值得一提的是,在被诉讼的侵权个人和企业中,核心都是从郑州拓普出走的重要人员和郑州拓普原来的合作企业。

郑州拓普一位负责人说:“正是一些纷纷‘倒戈’的核心人才和核心合作企业集合了起来,联合起来向我们发起猛烈的侵害。”

赔偿案终审前专利被宣布“无效”

2004年8月,郑州拓普将公司原副总经理胡玉秀、北京泰隆公司、郑州天宏泰隆等起诉至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理由是,上述被告为江苏一家公司制造的一台冷轧机侵犯了其专利技术。该机造价4849万元,拓普索赔2980万元,创下新中国成立以来专利侵权案件索赔数额之最。

而被告方认为,被控侵权轧机的主机核心技术来自北京冶金设备研究总院轧钢所,核心技术特征与原告专利的技术特征不同。而且,郑州拓普主张的发明专利属于“公知技术”,不具备授予发明专利的条件。被告方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申请,要求宣布原告的发明专利无效。

2006年6月,郑州中院一审判决胡玉秀等三被告侵权成立,赔偿郑州拓普经济损失2980万元人民币,成为中国迄今为止赔偿额最大的专利侵权案。

胡玉秀等不服一审判决,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07年2月2日,就在河南省高院对此案的终审判决下达之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突然宣告,郑州拓普诉讼保护的轧钢机制造专利全部无效。并认为,相对于美国1936年的一项公知技术,该案所涉专利不具有新颖性,也不具有创造性。

专利被宣布无效,由此进行的侵权之诉,立即成为无本之木。河南省高院的审理由此中止,最高院也暂时中止了对郑州拓普另一起专利轧机维权案的申诉程序。

面对这一突变,专利持有人郑红专哭笑不得。他说,这项被宣布无效的专利,正是获得2004年世界尤里卡发明金奖和2005年第九届中国专利金奖专利的核心技术。“如果这项专利无效,我获奖的专利都将成为无本之木。难道当年对我们的专利轧机进行鉴定的众多权威专家,连美国几十年前的公知技术都不知道?”

专利无效,还是制度无力?

5月11日,郑红专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告上法庭。近日,他接到了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的法律文书。

河南省知识产权局有关负责人曾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表示,郑红专的这项发明在船舶、汽车、军工等领域应用前景非常广阔,对中国这个制造业大国、钢铁材料消费大国而言,将会使轧钢业成为保障经济安全的战略性产业。这样一项世界性的原创发明如果得不到有效保护甚至外流,将会给国家造成无法弥补的重大损失。

在《中国经济周刊》举行的2006年度十大知识产权案件评选中,郑州拓普专利维权一案名列第五。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理事长、张楚教授评点称:“是专利无效,还是制度无力?本案犹如一部好莱坞大片,情节跌宕起伏、扑朔迷离。回顾这一事件,确实有颇多的无奈。尽管孰是孰非目前很难评论,但其中肯定没有赢家。围绕一项专利,数十家正在发展中的企业卷入了一系列长达5年仍未完结的纠纷。这其中更深层次原因还是在于我国专利制度建立较晚,在专利审查和司法保护上还有很大的不足。只有依靠立法者、司法者、专利审查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才能逐步解决维护专利稳定性与权威性的这一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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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ove  专利工程师/助理 | 2007-6-6 20:19:35

Re:讨论讨论这个——国家知识产权局判一项曾获其金奖的专利无效

“如果这项专利无效,我获奖的专利都将成为无本之木。难道当年对我们的专利轧机进行鉴定的众多权威专家,连美国几十年前的公知技术都不知道?”

呵呵,有趣得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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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s0  认证会员 | 2007-6-6 20:29:22

Re:讨论讨论这个——国家知识产权局判一项曾获其金奖的专利无效

结局是残酷的,过程是可歌可泣的.
wzc1978  专利审查员 | 2007-6-6 20:47:34

Re:讨论讨论这个——国家知识产权局判一项曾获其金奖的专利无效

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获得专利金奖的专利和被宣告无效的专利不是同一个专利号,即两者不是同一个专利;尽管均为同一个专利权人。
现在有些记者的报道实在是一面之词,连最基本的东西都没搞清楚,就敢乱写。
bionfs  新手上路 | 2007-6-7 00:53:27

Re:讨论讨论这个——国家知识产权局判一项曾获其金奖的专利无效

就是获得专利金奖的专利当然也可以被宣告无效,获奖不是专利有效的条件。
最重要的还得看权利要求书是不是真的落入了别人已公开的内容里面去了。
XiaoBai  新手上路 | 2007-6-7 02:24:10

Re:讨论讨论这个——国家知识产权局判一项曾获其金奖的专利无效

这个案子我稍微知道一些。
从天津一直打到北京,争执非常激烈。
从对比证据来看,个人认为,比较有力。
另外,记者的看法能够代表大部分人的看法,那就是金奖专利怎么会是纸老虎呢(被无效的到底是不是金奖专利?)?国知局是干什么吃的?
我觉得国知局最好能出面作个解释,毕竟只有少数搞专利的人才能平静接受的这样事情。
sipo_newman  专利审查员 | 2007-6-7 04:12:05

Re:讨论讨论这个——国家知识产权局判一项曾获其金奖的专利无效

XiaoBai wrote:
这个案子我稍微知道一些。
从天津一直打到北京,争执非常激烈。
从对比证据来看,个人认为,比较有力。
另外,记者的看法能够代表大部分人的看法,那就是金奖专利怎么会是纸老虎呢(被无效的到底是不是金奖专利?)?国知局是干什么吃的?
我觉得国知局最好能出面作个解释,毕竟只有少数搞专利的人才能平静接受的这样事情。

把专利号发出来看看吧

果汁局干啥吃的你不知道么?
ppqq  专利审查员 | 2007-6-7 05:04:41

Re:讨论讨论这个——国家知识产权局判一项曾获其金奖的专利无效

XiaoBai wrote:
这个案子我稍微知道一些。
从天津一直打到北京,争执非常激烈。
从对比证据来看,个人认为,比较有力。
另外,记者的看法能够代表大部分人的看法,那就是金奖专利怎么会是纸老虎呢(被无效的到底是不是金奖专利?)?国知局是干什么吃的?
我觉得国知局最好能出面作个解释,毕竟只有少数搞专利的人才能平静接受的这样事情。

写评论的记者可能也未必了解其中的具体细节就讲评论写出来了,获得金奖的专利和被无效的专利是否为一个去国知局的网站一查就行了

国知局是干什么吃的,呵呵,……
ppqq  专利审查员 | 2007-6-7 05:18:58

Re:讨论讨论这个——国家知识产权局判一项曾获其金奖的专利无效

一种轧辊小挠度、高刚度轧机
申请专利号 CN89101393.8  
专利申请日 1989.03.16  
名称 一种轧辊小挠度、高刚度轧机   
公开(公告)号 CN1041122
公开(公告)日 1990.04.11  
类别 作业;运输
颁证日  
优先权   
申请(专利权) 郑红专  
地址 河南省安阳钢铁公司科技处 
发明(设计)人 郑红专  
国际申请   
国际公布   
进入国家日期  
专利代理机构 冶金专利事务所  
代理人 张小娟  
摘要
本发明属于一种用于板带材生产的多辊 轧机。本轧机的塔形辊系的外层支撑辊以多点梁的形式支撑在轧辊座上,上下两个轧辊座至少有一个是可动的,压下装置的位置位于轧辊座上工作辊轴线中部附近,从而使机架的弯曲变形转换成轧辊座乃至工作辊的准刚性位移。因此,工作辊的弯曲变形基本上不随轧制力的波动而波动,从而保证了工作辊母线的形状,可有效地减少板带材的横向厚差。本轧机特别适用于宽板带材的生产,也可用于型材、线材生产上。  
主权项
一种轧辊小挠度、高刚度轧机是由工作辊2和2′,支撑辊系3和3′组成,上辊系由上轧辊座11支撑,下辊系由下轧辊座11′支撑,支撑辊系3和3′的外层支撑辊是以多点梁的形式支撑在轧辊座11,11′上,该轧机还包括垫块13、压下装置12和机架14,其特征在于:  下轧辊座11′ 支撑在垫块13上,上轧辊座11的上部设置有压下装置12,垫块13和压下装置12均位于轧辊座上工作辊轴线的中部附近,上下轧辊座可分别由压下装置12、垫块13调节进行上下移动。
辛巴跳  注册会员 | 2007-6-7 07:01:52

Re:讨论讨论这个——国家知识产权局判一项曾获其金奖的专利无效

难道不是职务发明?
搞得这么激烈,应该有人从这方面动脑子了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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