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年前,中国企业因为专利技术在DVD和彩电产业遭受着切肤之痛;思科诉华为的专利案件还历历在目;而今,在知识产权周即将到来之际,在华夏大地上又兴起了一股专利之争的风暴,只不过事件的双方角色与以往尤为不同。
事件背景
与以往推出新产品不同,伴随着长达半年之久的传闻,2007年4月4日,谷歌(Google)终于高调发布了一款拼音输入法。然而这次高调面世仅仅过了不到两小时,一篇名为《惊爆!!谷歌输入法盗用搜狗输入法词库》的帖子便现身互联网,里面列举了大量事实,证明Google输入法与搜狗输入法的词库有着过于惊人的相似。经过技术鉴察,搜狐公司于4月8日首次发表关于Google盗用“搜狗拼音输入法”词库的声明;Google第一次回应,承认输入法词库的确使用了非自有数据,并于4月9日,在其官方博客上向搜狐公司表示歉意;但是事情并没有这样简单结束,4月10日,搜狐公司发表针对这次词库门事件的第二份声明,明确表示Google公司侵犯了搜狗输入法知识产权,道歉并不能解决问题的全部。当事件上升到专利侵权的高度,Google的态度也开始强硬起来,在4月10日晚9时,Google第三次声明称,“Google抄袭搜狗输入法创意”并不属实,并会捍卫自己的权利。在仔细研究Google声称的专利后,搜狐公司于4月16日针对专利问题进一步发表了“搜狗输入法关于Google侵犯知识产权一事通告”。
专利说明
专利具有地域性,也就是说在中国使用的产品,必须在中国申请的专利后才能得到相应的保护;既然Google词库门事件已经演变为知识产权侵权的问题,那我们就事件双方在中国申请的专利来做个简单的分析,数据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公开(截至到2007年4月20日),辅以见智专利综合应用平台III。
全文详见
http://www.ipshine.com/site/cms/article.do?id=1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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