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申请人,专利新手,申请了一个实用新型,其中涉及到用户根据需要把一个大的发热系统从一个大系统模块分为几个相对小的安装模块。结果审查员把我一通之后驳回了。理由是“在实际应用中,需要明确部件之间的连接关系和空间位置。。。所以在说明书没有记载上述内容的情况下,上述内容只是表面一种愿望和结果”。 我想,最终实施时系统的模块划分完全是由用户来根据当时的具体环境情况,进行最终具体设计时确定的,而具体设计既不是难题,又不是我的发明要点。而且如果具体画出哪个功能模块划分到哪个小模块里,就会被人家很容易绕过去了。 感觉这个审查员一点专业素质也没有啊,难道不懂最终设计才会考虑链接和空间位置吗。。。我打算去复审。但是争辩上述这一点显然无法说服审查员了,因为,一通时她就说了这个事情。我就是这样争辩,还找了别的相近的专利和教科书作论据,结果审查员说不同的技术方案不可作为是已有技术的论据,驳回。
请教大家这个情况我该怎么办比较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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