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8月9日,位于合肥市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生产坚果炒货类、焙烤类和薯片类等休闲食品。洽洽食品(002557)于2011年3月2日在深圳交易所挂牌上市。2011年6月1日,洽洽启动品牌新形象“更时尚、更快乐”。洽洽坚持以“创造美味产品,传播快乐味道”为使命,经过近十多年的发展,产品线日趋丰富,成功推广“洽洽香瓜子”、洽洽喀吱脆”、“洽洽小而香”、“洽洽怪U味”等产品,深受消费者的喜爱,成为中国坚果炒货行业的领军品牌,产品远销国内外30多个国家和地区。
作为中国炒货行业的龙头企业,“洽洽”在海外市场的拓展也极为迅猛。也正是在这种全球化经营战略的要求下,洽洽一直很重视国际商标注册的问题。从2001年起,企业就已经在多个国家和地区,注册了“洽洽”的相关商标,期望能通过知识产权的国际注册确保品牌权益。不过令他们不愿看到的一幕还是发生了。
2006年底,洽洽获悉其用于海外市场的英文商标“Chacheer”和“洽洽图形”商标在德国被欧凯公司抢注,并在德国海关进行了知识产权保护备案。这样一来,根据欧盟的相关规定,不但“洽洽”商标进不了德国,整个欧洲市场都对洽洽公司关上了大门。
据悉,欧凯公司是在德国柏林主营中国商品的一家百货公司。除了“洽洽”,他们同期还抢注了“王致和”、“老干妈”、“白家”等国内的一批驰名商标。
得知这一情况后,洽洽随即与其展开协商。但欧凯公司回应称,商标可以转让,但需要洽洽支付其1.8万欧元。这种带有“勒索”意味的行为,洽洽自然无法接受。于是,他们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这一问题。
打官司维权说起来轻松,但商标权纠纷诉讼成本高、风险大。而且由于对商标的理解标准不一,致使权利人对商标权争议的诉讼后果无法准确预测,令企业的经营受到影响。而正常市场秩序被打乱后,企业的商标使用权处于不稳定状态,可能会造成原有合同履行、展览展会、产品出口等都不能正常进行。因此,在遇到这类问题时,大多数企业都不愿将诉讼作为首选策略。
但洽洽并不这么认为。主要负责这起维权案件的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副总经理李会芬说,企业在发展过程中不可能一帆风顺,如果我们遇到问题就选择退缩和回避,这影响的不仅仅是一个市场,更会影响到我们进军海外进行国际化经营的决心和信心。所以这场官司一定要打。
近日,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收到了德国联邦最高法院的终审判决书。判决书驳回了申诉人德国欧凯进出口有限公司,针对慕尼黑高等法院判决进行三审的申诉请求。至此,洽洽海外商标侵权案的四年维权路,终于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
虽然结果令人满意,但这场旷日持久的跨国诉讼,谈起各中辛酸,洽洽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副总经理李会芬用了一句俗语:如人饮水,冷暖自知。不过她也坦言,经过这次事件,洽洽也获得了更多超过结果本身的财富。
商标维权 “内”企需猛醒
洽洽的海外维权之路可谓漫长而艰辛。从2007年开始筹备起诉算起,洽洽为了这场官司,付出了七年时间,并花费了大量的人、财、物力。不过洽洽坚定自身的态度和决心,相信法律的公正和力量,坚持维权之路,最终以胜利收场。这也是中国海外商标维权完胜的第一案。不过,面对同样的问题,并不是所有企业都如洽洽这么“幸运”,甚至可以在一审败诉的情况下“反败为胜”。
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走向国际市场,企业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的事件频发。
此前,“狗不理”、“同仁堂”、“六必居”等中华老字号商标在海外都曾遭到抢注。据国家工商总局的不完全统计,目前国内有15%的知名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类似案件每年都有超过100起,涉及化妆品、饮料、家电、服装、文化等多个行业。而且从已有国外商标抢注案来看,只有少数中国企业最后能夺回注册权,而大部分商标都被抢注成功。
目前商标海外侵权主要有三种类型:一是国外代理公司抢注;二是跨国公司利用与中国合资公司名义,申请商标注册;三是马德里协定非成员国利用商标国际注册体系的漏洞抢注。洽洽的案件就属于第一种类型。
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国外商家欲借声誉日渐提高的“中国制造”牟利;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中国企业对商标等知识产权权益认识淡漠,让国外商家有机可乘。而这种情况导致的直接后果就是,中国产品要进入该国家或地区,企业要么“赎回”回本该属于自己的商标,要么“改名换姓”,但这两种方法都需要付出高昂的代价,这也成为许多中国企业国际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障碍。
有相关统计数据显示,自上世纪80年代,中国出口商品商标已被抢注2000多起,造成每年约10亿元无形资产流失。与当前中国产品在世界上的影响力相比,中国知识产权海外维权的脚步明显滞后。
因此,有业内人士认为,洽洽等企业在海外商标维权的成功,已不仅仅是提供一个成功的司法案例、维护了民族企业品牌形象,而是代表了中国的民族企业,已经更加愿意、甚至习惯于用一种国际化的视角、方式来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从而真正成为国际舞台上的强者。
洽洽的维权之路
2010年1月,洽洽公司以欧凯公司恶意注册“洽洽”商标,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正式向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欧凯公司注销其商标。
经过18个月的审理,2011年6月7日,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做出判决,认定了欧凯公司抢注商标的事实以及其与洽洽公司的代理关系。但判决同时认为,欧凯公司的抢注行为并不构成对洽洽公司在德国及欧洲市场的不正当竞争,因此驳回了洽洽公司的诉讼请求。
这一结果令所有人始料未及。上诉还是放弃?一审败诉,如果再打下去,仍会是一场消耗战。但如果不打,洽洽可能失去整个欧洲市场。而且正如李会芬所说,这场官司越打,我们越意识到这不仅仅是一场普通的商标侵权诉讼,更多的是在为中国的民族品牌荣誉而战。
于是,他们决定继续走下去。
他们首先重新梳理总结了一审的所有材料后发现:当初提起上诉的主要切入点是基于中国与德国同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成员国,而按照该条约第六条第7款明确规定:“商标所有人的代理商或代表人未经商标所有人授权而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商标的,该所有人有权对所申请的商标提出异议或请求撤销”。不过基于商标权基于地域性的突出特点,中国的驰名商标在德国并不能得到认定。且法院认为洽洽食品并没有在欧洲继续使用涉案争议商标的计划,因而欧凯公司的注册行为不会对洽洽食品的欧洲市场拓展计划构成不正当竞争。
为此,洽洽在2011年9月向德国巴伐利亚州高等法院提起了上诉时,援引了德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并向二审法院提供了大量洽洽公司将进军欧洲市场的计划,证明欧凯公司通过采取不正当手段注册的涉案争议商标属于恶意注册商标行为,如果不予以撤销,将成为洽洽食品开发欧洲市场的巨大阻碍。
果然,这样的切入点最终使得二审法院作出有利于洽洽食品的判决。
2011年12月24日,德国巴伐利亚州高等法院作出二审判决:撤销原德国慕尼黑地方法院的一审判决,同时撤销欧凯公司抢注的涉案商标,并赔偿洽洽公司1000余欧元的损失,并且不得上诉。
对此,欧凯公司依然不服,于2012年2月20日申诉至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日前,该院作出最终判决:欧凯公司针对德国巴伐利亚州高等法院二审判决要求进行三审的申诉请求不能得到支持。理由是二审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判决结果和审理没有任何程序上的问题。
至此,洽洽公司历时四年的海外商标维权案最终得以圆满收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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