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想写点经验分享的,下笔才知道自己真的不是一个善于总结并且有系统性思路的人啊。应富贵鼠老师的要求,就简单的补充一下,没有提到的如果我能记起,大家问了我再回复啊!
只知道考前一周跟单位请了假,孩子在家比较粘我,所以只能逃出去,每天上午去附近的一个星巴克做一套模拟题,分别作了10/08/07年的三套(对着吴观乐和李超老师的那本书找自己的失误点,以及把握采分点),然后把考试指南的范围核实了一遍(平时带着孩子又上班确实没时间看,考前要确定下考试范围,免得法条用错,是不是我隐约就有感觉了呢),然后把审查指南的第八章、还有新创优先权的三个章节分别看了下,怕简答题回答不出原话。
我考前听过吴观乐老师的课,当时大师说不会考过渡期间的说出题的人也都没有碰到过相关情况的案子,但是个人感觉考试指南也没有排除,所以考前头晚上把两个过渡办法又仔细研究了下,感觉实务的撰写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分的比较清楚,没有用错法条占了优势;其实我的思路跟大家应该是差不多:全部无效,权2创造性,权3不支持,还有权4吗,记不清了;但是除此之外独权我还用了个旧法的缺必特啊,考完第二天跟以前的同事交流时他们还说我这个肯定有问题,所以一直有点惴惴不安;写权利要求的那个,我是把后头两个实施例概括后分案,就是用了部件(或者类似的,说实话真记得不确切了)这样的概括词,剩余的基本都是抄文中原话,这一点我觉得特别重要。
简答题的那个,考前我在审查指南上好像特意背过一遍,所以也算是逮着兔子了,基本没费周折。
是不是写的烂七八糟,没有头绪啊,因为我此刻能记起的好些也就这些了,要是有兴趣跟我交流的,如果我能记起,一定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