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蒙古人:请问楼主怎么写的
权1无新 不能享有优先权,权2-4无创结合公知,权4不清引权1时。撰写,前两个实施例上位产品,两套从属分别两个实施例,两个方法分别保护两个实施例,第三实施例提交另案,方法,认为产品暗示没有新颖性。改进实施例可以用商业秘密保护更好。结果查到的分只有78. .. (2011-12-12 14:03) 不好意思我已经完全记不起来怎么写的了,只记得这次答实务是历史上思路最清晰,答得最顺并且全部打完的一次。
不过,从考试本身来说,无创论述不可能结合公知。那样的话给你提供的对比文件就都没有用了,而且这项考试面对所有专业的人,不是所有人都能找出相关领域的公知常识。而且如果把某项内容作为公知常识列入标准答案的话,肯定会引起泼天的争议。因此这是不可能的。
我这次考试报了北京十一的那个班,其中,祁建伟说的一句话,很有道理
此项考试——不考技术。
判断一项没有提及的技术是否为公知常识明显属于技术问题。
这部分没写对,就很难通过了 |